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中共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浙江省委、省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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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署办公 |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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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 |
书记 | 许罗德 |
副书记(4) | 王海超 罗悦明 暨军民 胡志权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代表大会[1] |
机构类型 |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纪律检查机关 |
行政级别 | 副省级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府一号楼[2] |
对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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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人员
现任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为第十二届委员会,于2017年6月选出。组成人员[3]:
内设机构
省纪委机关(省监察委员会)设16职能厅室:办公厅(与监察综合室合署办公)、研究室、法规室、宣传教育室、干部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省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省政府监察举报中心)、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案件审理室、效能监察室、申诉复查室。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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