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太平洋渔业委员会
中西部太平洋渔业委员会(英語:)是依据2000年中西部太平洋高度洄游鱼类种群养护和管理公约(英語:)成立的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目前拥有26个成员和8个合作非会员。[1][2]
原名 | Western & Central Pacific Fisheries Commiss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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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稱 | WCPFC |
成立時間 | 2004年 |
總部 |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科洛尼亚 |
會員 | 26 |
網站 | https://www.wcpfc.int/ |
WCPFC公约
中西部太平洋高度洄游鱼类种群养护和管理公约订于美国檀香山,于2004年6月19日生效,保存人是新西兰政府。[1][3]
背景
各缔约方决定为当代和子孙后代确保中西部太平洋高度洄游鱼类的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制订公约。[4]
内容
公约设立了中西部太平洋渔业委员会,对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养护和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义务、船旗国责任、遵守执法等做了规定。[4]
组织结构
委员会设立了科学分委会、技术和执法分委会、北部分委会和金融和管理分委会,还设立了秘书处。[4][5]
分委会职能
科学分委会主要职能为提出研究计划,审议科学专家的工作,鼓励促进科研合作,和审议相关研究和分析结果等。技术和执法分委会主要职能为提供、执行与遵守相关信息和意见建议,监督审议相关措施的遵守情况和执行情况。
秘书处
秘书处执行主任由委员会任命,一届任期四年,并可由委员会再次任命第二届四年任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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