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社会形态理论
五种社会形态理论,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依次经历五种社会形态的学说。
概论
该学说的主要观点:
发展历史
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首次提出了这种学说,但马克思本人强调该理论仅适用于西欧的历史。
20世纪50年代,经斯大林发展,在苏联哲学教科书中提出“历史上有五种基本类型的生产关系”的表述。之后,该表述为中国大陆一般教科书所采用。
2003年后,在中国大陆一些进行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地区,教科书中已不再出现这种观点表述。关于人类社会阶段的划分,则使用诸如“史前时代”、“农耕文明时代”、“工业文明时代”等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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