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得角国旗

佛得角國旗採用於1992年9月22日,为该国独立后的第二面国旗,纵横比例10:17,由藍、白、紅、白、藍五條橫帶(比例為 6:1:1:1:3)和十顆形成一圈的黃色五角星組成。

佛得角国旗
類別 海陆通用国旗
比例10:17
啟用日期1992年9月22日
類別 海陆通用国旗
比例2:3(变体国旗)
啟用日期1992年9月22日

星星代表了佛得角是一個島國,藍色橫條象徵天空和海水,白色象徵和平,而紅色象徵努力。後兩者代表了建國道路的坎坷。

1992年佛得角对国旗的更换,象徵著该国在意识形态上與同屬葡萄牙前殖民地幾內亞比紹的分離,更强调佛得角的大西洋国家属性。

历史国旗

1975年启用的第一代佛得角国旗同幾內亞比紹国旗很相似,是一面泛非洲主义旗帜。

红色象征反抗葡萄牙殖民者的烈士们的鲜血,黄色象征充满阳光的未来,绿色象征佛得角的热带特色农业,黑色五角星象征恢复主权与尊严的佛得角人民,玉米与贝壳图案象征佛得角的主要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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