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国际海上运输公约
便利国际海上运输公约(英語:),又称便利运输公约,是1965年国际海事组织制订的国际公约。公约于英国伦敦通过,于1967年3月5日生效,保存人是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2][3]
便利国际海上运输公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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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965年4月9日 |
地點 | 英國伦敦 |
生效日 | 1967年3月5日 |
締約方 | 124(2020)[1] |
保存處 | 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 |
背景
为尽量简化和减少国际航行船舶相关的手续、文书要求和程序,以便利海上运输,各缔约国达成本公约。[4]
内容
公约[4]主要规定各缔约国应保证在制定实施相关措施时进行合作,并在此方面尽可能达到最高程度的统一。
公约的附则列明了相关术语的定义和一般规定(第一节)、有关船舶抵达逗留和离开的规定(第二节)、有关人员的抵离港口的规定(第三节)和有关公共卫生和检疫的规定(第四节)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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