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是推理的基本前提
在四种基本原理:
充足理由律是科学研究的重要武器
人们在科学推理中,由于依赖的是不证自明的公理,所以,如果没有充足理由律,结论就可以导致两种自相矛盾的东西,当然,利用充足理由律,很容易排除其中的一项。
理由必须是充足的
如果理由是片面的,是不完全的,推理就可能有误,所以,整个理由必须是占据很大的份额。
參看
參考文獻
- 王自貴. . 中國社會科學網. 中國大陸: 中國社會科學院. 2012-07-15 (中文(简体)).
- 叔本華. . 1847年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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