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协警,是依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设立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

由于中国警力不足,为了维护治安而组建的辅警队伍,由民间义务职业化的半专业两部分组成,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指挥,主要用于社会联防巡逻装备配置介于保安与正式警察之间,如配备警棍赋于基本的执法权,可以在巡逻中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盘问嫌疑人

辅警主要来源于本地人,或部分有志于警务外地人,民间义务是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本身有自己的正式职业,职业化的半专业辅警,则采用合同制,一般签约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使辅警成为一种职业,薪資採地方財政撥發,也有無薪的義務志願者。三年以上,已经是正式警察,因此不会超过三年。[1]

参考文献

  1. . [2015-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3-30).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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