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

再婚,意指已婚人士(不論男女)因某種原因後失去原來的伴侣後,重新與他人結婚

爭議

南宋以后,中国社会基於片面要求女性守贞的思想,婦女丧偶、离婚后再婚被认为是不忠於前夫、不道德的行為,甚至女性的未婚夫逝世,仍被要求不得再与他人成婚,守望门寡。男性再婚则无任何道德障碍。进入20世纪后,随着男女平等思想在中国的传播,这一旧道德不再有约束力。寡妇、离异妇女再婚亦不再被视为不道德的行为。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

依《日本民法》733條規定提出,日本以往「再婚禁止期間」規定,其意指女性於離婚成立後的6個月之內不得再婚。2015年12月16日,最高法庭宣布女性的禁止再婚時間縮短為100日以內。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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