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齐

刘新齐1956年10月),山东省商河县人。男,汉族。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7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

生平

1975年10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二团四连统计。1977年5月,为伊犁农校学员。1979年7月,任伊犁农垦局农科所技术员。1981年6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农业处参谋(1983年9月到1985年7月在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学习)。1985年7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七十五团党委副书记、团长。1988年10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七十五团党委书记、团长。1991年11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六团党委书记、政委。1992年12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六团党委书记、团长、政委[1]。1993年12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1994年9月到1995年7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培训部中青班学习)。1997年12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党委副书记、师长。2001年1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党委书记、师长,中共阿克苏地委委员。2001年6月,任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0月,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委员,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1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总经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副书记[1]。2017年4月,不再担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2]

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新疆地区代表[3]

2017年5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称,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副书记、司令员刘新齐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且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由监察部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4]

參考文獻

  1.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7-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1).
  2. . 中国经济网. 2017-04-11 [2017-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4).
  3. .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2).
  4. . 澎湃新闻. 2017-05-24 [2018-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职务
前任:
华士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
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总经理

2011年11月—2017年4月
繼任:
彭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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