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资本主义尾巴

割资本主义尾巴,指没收农民自己种养的农副产品、取消农民自留地、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

历史

人民日报》最早提到“割资本主义尾巴”是在1957年11月28日。[1] 这里的“资本主义尾巴”指搞商业投机。

此后“割资本主义尾巴”在《人民日报》不再出现,直到1966年,《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说:“遂溪县城月公社家寮大队……经过学习毛主席著作,人们思想变了,破私立公,大家争着‘割尾巴’”。1968年《人民日报》文章说:“‘私’字是修正主义的根子、资本主义的尾巴”。《人民日报》对“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支持延续到1970年。

1972年以后,《人民日报》将“割资本主义尾巴”指责为林彪路线,在其发表的文章中说:“一九六八年,刘少奇一类骗子刮来一股妖风,说什么自留地、自留羊、自留树是资本主义尾巴。”“一九六九年,刘少奇一类骗子又煸起一股歪风,提出什么“割掉资本主义尾巴”的黑货,妄图大搞大队核算和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1972年至1975年《人民日报》有二十多篇文章指责“割资本主义尾巴”。

1977年后,《人民日报》称“割资本主义尾巴”是“四人帮”罪状,从1977年到1995年,涉及“割资本主义尾巴”的《人民日报》文章有三百多篇,将“割资本主义尾巴”作为极左路线的代名词。

评论

1988年,王震谈《河殇》时说:“说毛主席要割资本主义尾巴,这是陈永贵同志提出来的。毛主席说,还是留一点吧!割尾巴,那还不割出血来,还能不疼?这是毛主席在召集我们一二十个人的会上说的,我当面亲自听到的。”[2]

参考文献

  1. 江夏、林晰. . 人民日报. 1957年11月28日.
  2. 《王震传》编写组. . 观察者网. 中华网. [2018-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2).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