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望之
生平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進士,授杭州府推官,選兵科給事中,降魏縣縣丞。歷官河南按察使,升江西布政使[1]。山西左布政使,因告發王府,回籍。起為浙江左布政使,陞應天府府尹[2],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升大理寺卿,未任便引疾乞休,獲准以新銜致仕[3][4]。
參考文獻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三十七》:嘉靖三十五年七月丁巳 升河南按察使劉望之為右布政使,禮部署員外郎賈衡、兵部署員外郎王遴俱為按察司僉事。望之江西,衡河南,遴山東。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百四十》:嘉靖四十三年十一月壬寅 升浙江左布政使劉望之,為應天府府尹。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百五十》:嘉靖四十四年九月戊戌 應天府尹升大理寺卿劉望之引年乞休,吏部言:望之揚歷有聲,雖未任,宜以新銜致仕,用示優獎,許之。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8730:劉望之,字商林,號一厓,四川內江人。嘉靖五年進士,授杭州府推官,選兵科給事中,降魏縣縣丞。歷山西左布政使,因與王府訐奏,聽勘囘籍。尋陞順天府尹,仕至大理寺卿致仕。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五十七》:嘉靖三十七年三月辛亥 山西寧化等王府宗儀以以求索祿糧不遂圍布政司門,毆傷左布政使劉望之。事聞,下禮部都察院核狀,以寧河王奇法主使革祿米三之二降為首鎮國將軍,表木□泴中尉表欛為庶人,餘各罰祿一年,令晉王嚴加戒飭,仍行巡按御使治其輔導官並撥置人罪。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百二十一》:嘉靖四十二年五月辛卯 山西鎮巡官勘上去年宗室寧河王奇沄等求索祿糧毆傷布政劉望之狀,詔以望之調用,輔導官教授霍逵等各贖罪還職。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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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篪 |
明朝杭州府推官 1528年-1532年 |
繼任: 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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