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档案局

北京市档案局是中国北京市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北京市档案馆合署办公。其性质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北京市档案馆

北京市档案局

北京市档案局于1959年12月15日正式成立。“北京市档案局是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档案事业,对本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目前,北京市档案局与北京市档案馆合署办公[1]

北京市档案馆

北京市档案馆于1958年4月开馆。建馆初期,馆址多次变动,直到1995年10月北京市档案馆新馆落户丰台区蒲黄榆路42号。[2]

北京市档案馆是国家一级档案馆,负责北京市党政机关、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并承担北京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工作。[2]

位于蒲黄榆路42号的北京市档案馆的建筑面积18300余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15层。馆藏档案主要是纸质文书档案,此外还有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档案、实物。最早的档案是明朝嘉靖十二年(1533年)的诰命。中华民国时期的档案占馆藏档案总量的将近一半。[2]

参考文献

  1. . [2013-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30).
  2. . [2013-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6).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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