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府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徐达攻克元大都,废除大都路,八月,改设置北平府,十月隶属于山东行省。洪武二年,改属北平行中书省。治所在大兴县。领7县4州:大兴县(倚郭县)、宛平县(倚郭县)、良乡县昌平县顺义县密云县怀柔县通州及其下辖漷县蓟州及其下辖平谷县涿州及其下辖房山县。次年,建立燕王永乐元年(1403年)正月,升为北京,改为顺天府

北平府
明朝

1368年-1403年
歷史
 - 成立 1368年
 - 廢除 1403年
現隸屬於  中国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

北平府明朝初年設置的,位於今北京市

長官(北平府知府)

  • 梅珪(1371年-?)[1]
  • 方必壽(洪武年間)[2]
  • 杜智(1399年-?)[3]
  • 唐靖(1400年見任)[4]
  • 鄭敏(1403年-?)[5]

参考文献

  1. 《明太祖實錄·卷六十六》
  2. 光緒《畿輔通志·卷二十九·表十四·職官五》
  3. 《國朝列卿紀·卷之七十四·南京都察院左右都御史行實》
  4. 《明太宗實錄·卷七 奉天靖難事蹟》
  5. 康熙《齊東縣志·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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