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廷雲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五十五名進士。授大理寺觀政,授浙江紹興府山陰知縣,癸丑被論調江西永新縣,乙卯改蘇州府教授,陞南國子監助教,陞南京戶部主事[1]

吳廷雲

大明
籍貫 福建省汀州府長汀縣
出生 己卯十一月十一日
配偶 曾氏
親屬 曾祖吳乃榮,祖吳喬,父吳弘仁,母張氏
出身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
著作

吳廷雲(1580年-?年,字叔韓,號白漚,福建省汀州府長汀縣人,明朝官員。

註釋

  1.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軍籍,治《詩經》,年三十一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五十五名進士。己卯十一月十一日生,行一,曾祖吳乃榮;祖吳喬,壽官;父吳弘仁;母張氏。永感下,妻曾氏,弟廷雪,子在應(庠生);在蘇(庠生);在松(庠生);在楊;在湖。由學生中式癸卯鄉試六十名舉人會試中式五十三名。授大理寺觀政,授浙江紹興府山陰知縣,癸丑被論調江西永新縣,乙卯改蘇州府教授,陞南國子監助教,陞南京戶部主事。
官衔
前任:
薛敷政
明朝永新縣知縣
1614年-1615年
繼任:
周夢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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