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炳琳

周炳琳,(1892年10月23日-1963年10月24日),字枚荪,浙江省黄岩县(今台州市黄岩区)人。

北京大學紀念冊編輯處同仁〔徐寶璜、陳鍾凡、程體乾、周炳琳、俞九恒、朱一鶚、胡維鵬〕
周炳琳
性别
出生(1892-10-23)1892年10月23日
 大清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县
逝世1963年10月24日(1963歲-10歲-24)(71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配偶魏璧

生平

1919年,获国立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22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文学硕士,接着在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院、法国巴黎大学进行深造。1925年归国后历任国立北京大学经济系、国立武昌商科大学、广州国立中山大学国立清华大学经济系教授。自1932年6月长期担任国立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这期间兼任法科研究所主任及经济系主任,主讲社会经济史、经济学等课程,又曾出任国民政府教育部常务次长、河北省教育厅厅长等职。抗战时兼任重庆的中央政治学校教务长。1944年8月,担任西南联大法学院院长,兼法科研究所主任。抗战胜利之后三校回迁,仍任国立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1949年后,辞去院长职务,专任经济系教授,曾经主讲“外国经济史”等课,又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法文部分译成中文出版。被选为民革中央委员,后任全国政协二、三届委员。有《周炳琳文集》。[1]

参考来源

  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张友仁:周炳琳与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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