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瓦那俱乐部

哈瓦那俱乐部()是产于古巴北聖克魯斯地区一种著名的朗姆酒商标。该商标由「José Arechabala」创始于1878年,但1959年被古巴政府收归国有,Arechabala家族前往美国

發展

1993年,法国保樂力加集團(Pernod Ricard)和古巴政府成立合资企业,生产这一商标的朗姆酒并在全球销售。但由于美国对古巴的禁运法律,该企业生产的朗姆酒一直无法销往美国。

百加得是创始于古巴的酿酒企业,在古巴革命后迁往美国,目前是世界最大的朗姆酒企业之一。

百加得对古巴政府一直持强烈的敌视态度,是「古巴自由與民主聲援法」(Helms-Burton Act,即赫尔姆斯-伯顿法)的幕后推手之一。1997年百加得声称,其从Arechabala 家族购得「哈瓦那俱乐部」商标,并在美国注册。

古巴和法国政府都认为 Arechabala 家族的商标权早已失效,因此其无权转让。但百加得公司通过游说美国国会,制定了富有争议的《综合拨款法案》第211节(由于这一条款的背景,因而又被称为「百加得法案」),该法案自制定以来只实施了一次,就是限制外国厂商在美国注册「哈瓦那俱乐部」朗姆酒商标,并因此将其排挤出美国市场。

1999年在法国政府的提议下,欧共体WTO正式起诉美国的这一法律,并最终胜诉。

近年来,随着美国—古巴关系的恢復,关于“哈瓦那俱乐部”商标的争议也有望解决。2016年2月19日,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式延长了保乐力加公司(Pernod Ricard S.A.)商标授权,至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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