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聯合招生辦法
大學聯合招生辦法 (英語:,縮寫:JUPAS)通稱為大學聯招辦法,簡稱聯招,是香港專上教育的主要派位機制,由陳衍輝博士設計,由「大學聯招辦法」管理委員會管理,並設有「大學聯招處」[1]。大學聯招協助持有香港中學文憑成績的香港學生申請修讀聯招計劃下的大學全日制課程[2]。
因應香港教育制度改革,2011/12學年的申請人是首批以香港中學文憑參加大學聯招,各大學於2013/14學年起以該考試的成績取代過往的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及香港中學會考作為新的聯招基準。
歷史
大學聯合招生辦法於1990年成立。在此之前,香港各間高等院校的招生都是各自獨立進行,申請人需要向各間希望入讀的院校分別遞交申請表,然後按照各院校的安排參加面試及入學試。當時香港兩所大學(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都各自設立入學考試,分別是香港大學的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及香港中文大學的香港高等程度會考,由於招生的條件互不兼容,令學生感到混亂和辛苦,於是統一招生的安排便被提出。大學聯招辦法成立後,學生只需通過這個機制,即能同時報讀全香港各間院校的資助學位課程。由於該機制統一採納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作為參照成績,故香港高等程度會考於1993年起停辦。
聯招計劃開始時共有五間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專院校包括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浸會學院、香港理工學院及香港城市理工學院,新成立的香港科技大學也於次年參加。及後受教資會資助的院校都加入聯招計劃。香港公開大學於2006年成為首間非教資會資助的院校加入聯招計劃。
通常聯招的第一次取錄結果會在八月的第一個星期三或四(即高考公布成績約一個月後)公佈。過去的慣例通常是會考公布成績前的一週公佈。而近年本港一些大學曾研究過附加一些自己的入學試以取錄考生,但沒有成事。
- 1991年:香港科技大學在同年成立時即加入聯招。
- 1998年:香港教育學院加入聯招。
- 1999年:嶺南大學加入聯招。聯招下的「校長推薦計劃」開始實行。
- 2000年:香港理工大學的資助高級文憑及香港城市大學的資助副學士課程加入聯招計劃,因屬當年的過渡性制度,當年報名者於原來的25個選擇下,可另選五個上述類別的課程,並以兩個個別階段遴選招生,而非單一階段收生。
- 2001年:因應互聯網的發展,於2001年正式提供網上報名的服務。
- 2002年:全面採用網上發布結果,不再於報紙上刊登取錄結果。
- 2003年:設立了「中六生優先取錄辦法」程序予香港中學會考成績優異者直接入讀大學。涉及科目改選的程序,統一於網上進行。
- 2004年:永久廢除書面報名方式及相關程序,所有聯招程序一律以網上進行。
- 2006年:香港中文大學與香港教育學院共同開辦的「英文研究與教育」加入聯招計劃,此為第一個由兩所院校共同頒授的學位課程加入聯招計劃。 [3][4]
政府邀請香港樹仁學院及香港公開大學兩間提供非教資會資助課程的院校加入聯招計劃,但最终只有香港公開大學加入。[5] - 2009年:香港教育學院開辦首個經聯招申請的高級文憑課程。
- 2012年:新學制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成績首次成為聯招課程的收生基準。同時,因應新舊學制同時於此年報讀院校課程的差異,新學制下的學生的學科選擇數將由25減至20個。但在第2階段改選科目時,由過去只可改選科目的次序改為可取代最多5個科目。
- 2013年:香港中學文憑取代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為唯一收生基準,意味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永久廢除,只持有該成績者將永久無法以聯招報讀任何課程。而持有該成績者只可以以非聯招方式或重新應考香港中學文憑,方可取得報讀大學的最低資格。
- 2015年:政府推行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相關課程的學額主要通過聯招申請。
參加資格及成績要求
聯招申請人需要符合以下全部的資格才能報名參與大學聯招,不符合聯招申請資格者需要統稱為非聯招方式或內部轉系(如申請人已是學士學位學生)申請入學。非聯招方式包括向大學直接報名等途徑。
- 申請人現在並非就讀於聯招內的學位課程。
- 申請人將會在該學年度應考香港中學文憑,或已持有該考試成績。
另外,所有在教育局註冊的中學下就讀的所有學生,無論是否就讀於全日制學校和是否為應屆考生,如欲報讀聯招內課程,只能透過所就讀的中學,以學校考生身分參加聯招計劃,除非該學生並不符合聯招申請資格(例如就讀國際文憑大學預科課程等非香港主流中學課程的學生)。
而各大專院校的基本上都設有取錄的最低條件,大部分情況下,考生需達到以下條件才符合報讀的資格:
- 學位課程:英國語文、中國語文取得3等成績、並於數學(必修部分)、通識教育、及另外1科甲類選修科目取得2等成績。
- 副學士及高級文憑課程:英國語文、中國語文取得2等成績、並於任意3科甲類科目(但不一定要包括數學(必修部分)及通識教育)取得2級成績。
(乙類科目的「達標並表現優異」(如為學位課程)/「達標」(如為副學士和高級文憑課程)或丙類科目的E級成績,在個別院校/學系的收生中會等同甲類選修科目的2級或以上的成績。)
過往參考成績
在以往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收生的時期,最低的入學資格則為如下:
- 學位課程:英語運用、中國語文及文化科及另外2科高級程度科目取得E級成績。
- 副學士及高級文憑課程:任意1科高級程度科目取得E級成績。
- (高級補充程度2科及格一般會視同於1科高級程度及格。)
要注意的是,考獲最低入學要求並不等於一定會被院校取錄,單以學位課程計算,2012年就有超過7000人考獲大專院校學位課程的最低資格的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學校考生,並未被任何三年制的學位課程取錄。
個別課程除上述的一般最低要求外,院校或學系還可能對個別科目有其他的成績要求(例如需要某一科目達到指定要求),一小部分課程甚至設有公開考試外的特別要求(如需要通過該院校的篩選式面試或技能測試,或需在其他國際考試取得指定成績),報名前應參閱聯招或各院校的網頁了解其要求及小心留意每科選修科是否達到院校學系指定的最低要求。不符合最低要求者不論成績均不獲學系取錄。
重複申請及再次申請
聯招申請人不可以在同一申請年度同時向大專院校提交個別申請報讀聯招下提供的課程。否則,如該申請人在報名聯招前已有向個別院校提出申請,聯招報名將有優先權,並會把直接申請的報名(Application)及(如有)取得的學位(Offer)作廢,也不能在同一學年內再向院校提出申請。
這個規定不適用於沒有參與聯招的院校(例如香港樹仁大學)和聯招延伸範圍外所提供的課程(即使該課程由聯招院校直接提供)。就這類課程,申請人可同時提出多個申請。
如申請人現正就讀於聯招內的學位課程,必需要先辦理退學手續才可參加聯招,意味該申請人面臨一定程度風險。但就讀於聯招副學士或高級文憑/聯招以外課程的學生則不受此限,理論上可於收到聯招結果後,才向原就讀課程提出退學以轉入新課程。雖然聯招沒有直接限制,個別院校或會設有其他校規以限制其課程內的學生參加聯招。
就參與聯招的院校詳情,可參閱下列名單。
可申請的課程
參加大學聯招辦法的人士可報讀以下課程(除非另有註明,否則均為全日制課程)[6]:
由以下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提供的資助學士學位課程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全日制副學位課程
自資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
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畫(SSSDP)的學士學位課程
- 香港公開大學
- 香港恒生大學
- 明愛專上學院
- 珠海學院
- 東華學院
- 職業訓練局 - 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
- 香港伍倫貢學院(於2021/22年度新增,目前只有營運及管理(榮譽)航空學士)
- 香港樹仁大學(於2021/22年度新增,目前只有金融科技(榮譽)商學士)
需要留意,即使包括開辦SSSDP課程的院校,都不是所有大學或專上院校的學位課程皆可經由大學聯合招生辦法提交申請,即使是已經參與大學聯招的院校,仍有部分學位需經由其他途徑申請,另有多間院校並沒有參與大學聯合招生辦法,需要經由專上課程電子預先報名平台或直接向有關院校遞交報名。
中六優先取錄計劃
香港中文大學最先由1984年起推出『暫取生』計劃, 收取香港中學會考成績優異之中六學生, 其後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於2001年至2011年間亦設立中六優先取錄計劃(俗稱『拔尖計劃』), 同樣取錄一些在會考成績優異的中五學生,令他們完成中六後便可直升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及香港科技大學的學位課程,而無需參與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但考評局容許該等學生以自修生身分於中六時參與高考。
參與計劃的考生需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 該考生為首次應考考生,並報考6科或以上的科目
- 英國語文科取得第4等級或以上
- 中國語文科取得第4等級、或法文科/普通話科'C'級或以上
- 任何六科會考(可包括語文科)取得A級或5*等級
在每年1月,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申請最多9個指定院校的課程並參與該等院校所設立面試,申請結果一般會在聯招主要派位程序公佈前向該等學生公佈。另外,為避免個別課程招收過多優先取錄計劃的學生,個別的課程或會設有收生人數的上限。
2012年,三三四學制推行後,主要供中五學生報考的最後一屆香港中學會考完成後,由設於中六的香港中學文憑取代,優先取錄自此結束。
辦事處
大學聯招辦事處位於香港大學鈕魯詩樓內,辦事處主要負責聯招的各項文書、資料整理及核實工作,遴選合資格學生的程序主要由各院校的學系進行。
參考文獻
- 「大學聯招辦法」管理委員會
- 包括屬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全日制學士學位及副學位課程,部分自資學士學位課程及受政府特定計劃資助的部分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
- 雖然香港教育學院在2003年起與香港科技大學合辦部分教育理學士課程,但學位皆由香港科技大學頒授。
- (PDF). [2020-12-08].
- 公開大學宣布加入聯招,21/08/2006。
- 大學聯招辦法招生課程類別
- 各年「大學聯合招生辦法」指南(JUPAS Guide),大學聯合招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