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曆 (祖沖之)

大明曆,亦稱「甲子元曆」。是中國古代曾經使用過的曆法之一。由南北朝時期祖沖之創制,完成於南朝宋大明六年(462年),在祖冲之去世10年後,即梁天監九年(510年)施行。至陳後主禎明三年(589年)止,共實行了80年。[1]

大明曆一回歸年[2],此數據是中國統天曆(1199年)以前,是最符合實際的一種數據。1朔望月=日。

大明曆首次採用了歲差的概念(45年11月西行一度),這是中國曆法史上的第二次大變革;繼玄始曆十九年七閏法,採391年置144閏月[3][4],使大明曆更加準確;還在中國首次求出通常稱為交點月,日數為(=27.21223日),與現在的值27.21222日非常接近。

文內注釋

  1. s:隋書/卷17 梁初因齊,用宋元嘉曆。天監三年下詔定曆...至九年正月,用祖沖之所造甲子元曆頒朔。至大同十年,制詔更造新曆,以甲子為元,...未及施用而遭侯景亂,遂寢。 陳氏因梁,亦用祖沖之曆,更無所創改。
  2. s:宋書/卷13, s:遼史/卷42
  3. 瞿曇悉達. . 卷一百五:古今歷積年及章率 《梁趙歷》上元甲寅,至今六萬一千七百四十算上。 元法四十三萬二千,紀法七萬二千,蔀法七千二百,章歲六百,章月七千四百二十一(亦曰時法),章閏二百二十二, .. 宋祖沖之《大明曆》上元甲子,至今五萬二千一百九十算外。 元法五十九萬二千三百六十五,紀法三萬九千四百九十一,歲三百九十一,章月四千八百三十六,小週五千二百二十七,章閏一百四十四,
  4. 薮内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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