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魏尔克住宅
大法官魏尔克住宅原址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2号,建于1900年代初,最初为青岛德租时期胶澳皇家法院大法官魏尔克的住宅,现已不存。
大法官魏尔克住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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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 |
地點 | 青岛市 |
地址 | 江苏路2号 |
起造日 | 约1900年 |
胶澳总督府 | |
技术细节 | |
层数 | 2层 |
历史
大法官魏尔克住宅位于今江苏路湖南路路口西北角,约建于1900年,是胶澳总督府为在青岛工作的高级官员建造的住宅[1],其地产属于总督府。1900年2月,皇家大法官()格奥尔格·魏尔克()到达青岛后接替前任法官保罗·格尔皮克()的工作,并入住该住宅。1902年,魏尔克离开青岛[1]。同年9月,大法官格奥尔格·克鲁森()到达青岛就职,并入住该楼[1]。后来克鲁森在青岛结婚生子,遂于1910年1月在今江苏路齐东路路口购地并建设新房,建成后迁居此处[2]。原大法官魏尔克住宅此后住户、用途及具体拆除时间尚不可知[1],大约于1930年代至1940年代间拆除。其原址现为电业局招待所。
建筑特色
魏尔克住宅楼高二层,东、西两临街立面设有木制外廊,外墙为深色,有勒脚石、窗饰等欧洲建筑装饰,屋顶最初采用中式灰瓦,后改为西式红瓦。该建筑南侧与安治泰主教公寓隔街相望,两座建筑同为德租时期早期建筑,风格相似,均采用了中式灰瓦与木制外廊,受当时建设条件所限,具有较明显的临时、应急色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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