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武德殿
大溪武德殿落成於1935年(昭和10年),二次世界大戰前,日人行軍國主義、提倡武士道精神,因而在各地修建武德殿,以供警察及青年子弟修練柔道、劍道,所謂「武德」即劍道五德「正義、廉恥、勇武、禮節、禮讓」。1950年大溪公會堂改為總統行館,增設大溪憲兵隊,即以武德殿為隊部營舍。2000年隊部撤除後,武德殿重新整修,屋頂保持原有的木質結構與青銅裝飾,四週牆面與護欄則改為水泥及洗石子,2004年經登錄為桃園縣「歷史建築」,2015年成為桃園市立木藝生態博物館的公有館舍。
大溪武德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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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臺灣)文化資產 | |
登錄等級 | 歷史建築 |
登錄類別 | 建築物類 |
位置 | 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33號 |
建成年代 | 昭和十年(1935年) |
歷史
大溪武德殿落成於1935年(昭和10年),當時以鋼筋混凝土等新式建材建造,屋頂採「入母屋造」(類似台灣的「四垂」頂),正脊兩端的「鴟吻」具唐代建築風格,與一般武德殿使用之日式鬼瓦頗異。 以洋式大木桁架支撐社殿屋頂,大門設「入母屋破風」。洗石子修飾外牆,並以線腳仿雨淋板壁裝飾。[1]
室內正對大門牆面設神龕,一半地板鋪榻榻米, 為柔道練習場,一半鋪木板為劍道練習場。國民政府遷台大溪公會堂改為總統行館,緊鄰的武德殿則充當憲兵隊營使用。木造地板改為水泥地板,武德殿東南側另建1棟3層樓兵營。
參考文獻
- 書目
- 鄭國銘 《日治時期台灣社會體育組織及其運作的歷史考察》臺灣師範大學 2009年
- 《台灣日治時期武德殿建築之研究》,陳信安,1997。
- 引用
- . [2020-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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