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

失業救助是由政府主持的保險或福利制度。對於非自願失業者,提供短期的金錢救助,使其不會因失業收入中斷,而陷入生活困境。

實施情況

歐洲

失业类社会保障金,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项目分类与内容集合。根据通俗社会保障学定义,大概包括失业保险金、失业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再就业保险金等等。人均年收入,以2012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公布的数据为标准。括号后,为失业类社会保障金高于国民人均年收入的百分比:

  • 西班牙(118%)
  • 希腊(95%)
  • 文莱(91%)
  • 新西兰(85%)
  • 塞浦路斯(76%)
  • 葡萄牙(52%)
  • 斯洛伐克(42%)
  • 塞舌尔(37%)
  • 安提瓜和巴布达(21%)
  • 加蓬(18%)
  • 白俄罗斯(9%)
  • 保加利亚(7%)
  • 马尔代夫(5%)
  • 爱沙尼亚(5%)
  • 立陶宛(3%)

注:

  1. 西班牙——自1990年代后,世界上失业类社会保障金增幅最高的国家。
  2. 希腊——世界上失业类社会保障金占社保财政投入份额最高的国家。
  3. 白俄罗斯——世界上唯一一个完全由国有企业负担国民福利支出的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五險一金相關規定辦理。

 中華民國(台灣)

  • 自2003年1月1日起,依「就業保險法」實施「失業給付」。
  1. 非自願失業,需符合勞基法的非自願失業的相關條目。(業務縮減、停業、不適用……等)
  2. 失業給付的金額,以勞保退保前之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給付。
  3. 至就業服務站辦理「非自願失業登記」的14天後開始給付,最多連續拿6個月,期滿後需勞保再次投保滿1年後,始具有失業給付的資格。
  4. 失業給付的領取次數,與勞保的投保年資無關,僅影響是否能領取失業給付的資格。

相關

外部連結

台灣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