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康乡

2012年4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调整大黎镇行政区划设立宁康乡,管辖宁康、大塘、孟塘、永太、新旺、料南、都邦、平桂等8个村,乡人民政府驻地宁康村。[2]

宁康乡
概览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级行政区藤县
行政区类型
行政区划代码45 04 22 201
村级区划单位数8
- 社区0
- 行政村8
地理、人口、经济
电话区号+86 (0)774
时区UTC+8北京时间

宁康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下辖的一个[1]

宁康乡在2005年区划调整中撤并入大黎镇,宁康与大黎没有道路可通,群众到镇政府办事要绕道平南县,造成严重不便。宁康片的9个行政村中,8个行政村强烈要求恢复设立宁康乡。最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12年恢复设立宁康乡[3]

行政区划

宁康乡下辖以下村级行政区划单位[4]

宁康村、新旺村、平桂村、孟塘村、大塘村、都邦村、永太村和料南村

参考资料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0.
  2. (桂政函〔2012〕64号)
  3. .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8-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30).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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