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皮尔斯

富兰克林·皮尔斯1804年11月23日-1869年10月8日),美国政治人物、陸軍退役准將民主黨黨員,第14任美国总统(1853年-1857年)。皮尔斯是美国第一位出生于19世纪的美国总统,任內試圖解決美國南北之間的衝突,但最終失敗。而他任內簽訂的內布拉斯加法案成為他最為非議的法案,也使他成為廢奴主義者眾矢之的,該法案也成為美國內戰的導火線。皮尔斯被認為是最差的美國總統之一

富蘭克林·皮爾斯
Franklin Pierce

第14任美國總統
任期
1853年3月4日-1857年3月4日
副总统威廉·魯福斯·金(1853年)
空缺(1853年-1857年)
前任米勒德·菲爾莫爾
继任詹姆斯·布坎南
个人资料
出生1804年11月23日
 美國新罕布夏州希爾斯波洛夫
逝世1869年10月8日(1869歲-10歲-08)(64歲)
 美國新罕布夏州康科德
墓地新罕布夏州康科德老北公墓
政党民主党
配偶Jane Appleton Pierce
专业律師、陸軍將領
宗教信仰美國聖公會
签名

早年生涯

皮爾斯准將戎裝照,1852年

皮尔斯1804年11月23日生于新罕布什尔州希尔兹巴勒。他是鲍登大学的学生。皮尔斯在此期间与作家纳撒尼尔·霍桑成了至交。1829年當選新罕布什尔州议会议员。1831年成为新罕布什尔州议会议长。1838年當選美国众议员,时年33岁,是当时美国最年轻的众议员。之后又成为参议员。不久又从事律师行业。1846-1848年墨西哥战争期间,晉升准將

總統任期内

在1852年民主党全国大会的第49轮投票中被提名为“黑马”候选人。在当年的总统竞选中,皮尔斯同他的竞选伙伴威廉·魯福士·金以普选的55%比44%、选举人票的254比42的压倒性优势战胜輝格黨的Winfield Scott,成为那时最年轻的总统(1869年被格蘭特取代)。直到今天為止,他仍是唯一一位來自新罕布什爾州的總統。

在總統任內,身為北方民主黨人的他曾企圖廢除奴隸制度,但受制于民主黨的南方白人勢力而無實行,而他為避免南北戰爭而簽訂的《內布拉斯加法案》,該法案是为了调停反对在这一地区修建铁路的人的利益,然而许多美国人认为,这项建议法案的真正目的在于奴隶制的扩张。[1]《內布拉斯加法案》最終成為南北戰爭的導火線。

1856年,由於在民主黨內無法再次贏得總統選舉的黨內提名,無法連任總統。

卸任后

卸任后僅四年,南北戰爭隨即爆發,他支持維護聯邦的統一。但他仍然直言不諱的批評總統林肯在內戰時的政策。

备注

前任:
米勒德·菲尔莫尔
美国总统
1853年-1857年
繼任:
詹姆斯·布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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