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皮尔斯
富兰克林·皮尔斯(,1804年11月23日-1869年10月8日),美国政治人物、陸軍退役准將,民主黨黨員,第14任美国总统(1853年-1857年)。皮尔斯是美国第一位出生于19世纪的美国总统,任內試圖解決美國南北之間的衝突,但最終失敗。而他任內簽訂的內布拉斯加法案成為他最為非議的法案,也使他成為廢奴主義者眾矢之的,該法案也成為美國內戰的導火線。皮尔斯被認為是最差的美國總統之一。
富蘭克林·皮爾斯 Franklin Pierc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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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任美國總統 | |
任期 1853年3月4日-1857年3月4日 | |
副总统 | 威廉·魯福斯·金(1853年) 空缺(1853年-1857年) |
前任 | 米勒德·菲爾莫爾 |
继任 | 詹姆斯·布坎南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04年11月23日 美國新罕布夏州希爾斯波洛夫 |
逝世 | 1869年10月8日 美國新罕布夏州康科德 | (64歲)
墓地 | 新罕布夏州康科德老北公墓 |
政党 | 民主党 |
配偶 | Jane Appleton Pierce |
专业 | 律師、陸軍將領 |
宗教信仰 | 美國聖公會 |
签名 |
早年生涯
皮尔斯1804年11月23日生于新罕布什尔州的希尔兹巴勒。他是鲍登大学的学生。皮尔斯在此期间与作家纳撒尼尔·霍桑成了至交。1829年當選新罕布什尔州议会议员。1831年成为新罕布什尔州议会议长。1838年當選美国众议员,时年33岁,是当时美国最年轻的众议员。之后又成为参议员。不久又从事律师行业。1846-1848年墨西哥战争期间,晉升准將。
總統任期内
在1852年民主党全国大会的第49轮投票中被提名为“黑马”候选人。在当年的总统竞选中,皮尔斯同他的竞选伙伴威廉·魯福士·金以普选的55%比44%、选举人票的254比42的压倒性优势战胜輝格黨的Winfield Scott,成为那时最年轻的总统(1869年被格蘭特取代)。直到今天為止,他仍是唯一一位來自新罕布什爾州的總統。
在總統任內,身為北方民主黨人的他曾企圖廢除奴隸制度,但受制于民主黨的南方白人勢力而無實行,而他為避免南北戰爭而簽訂的《內布拉斯加法案》,該法案是为了调停反对在这一地区修建铁路的人的利益,然而许多美国人认为,这项建议法案的真正目的在于奴隶制的扩张。[1]《內布拉斯加法案》最終成為南北戰爭的導火線。
1856年,由於在民主黨內無法再次贏得總統選舉的黨內提名,無法連任總統。
卸任后
卸任后僅四年,南北戰爭隨即爆發,他支持維護聯邦的統一。但他仍然直言不諱的批評總統林肯在內戰時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