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纜車站英童被殺案

山頂纜車站英童被殺案,亦稱「吳來源案」,是一宗於1934年6月22日的謀殺案件,為戰前被廣泛傳聞的冤案之一。

事發經過

1934年6月22日,港島半山纜車徑因豪雨山洪暴發,六名白人小童﹐由半山沖下維多利亞港,一小童不幸身亡。警員沿山徑搜索時,發現一青年吳來源赤裸上身,將濕衣服放在石頭上曬乾。

當時帶隊的英籍警官將青年抓住,這年輕人不會英語粵語,只操潮州話,英警官拘捕他回警署後,得知吳來源剛從揭陽來港謀生,但未找到工作。當時就沿纜車徑想行上山頂觀賞風光﹐但突遇大雨,他聽見驚叫聲,發現有六名兒童從山腰被沖下,於是跳入水中救人,但因山洪水急失敗,只好脫下濕衣想晾乾。

這時有一英軍少校夫人則到警署報案,說她下雨時站在露臺看雨景﹐但見吳來源抓住六名小童,逐一拋進山洪中,警方於是控告吳謀殺﹐送上法庭。吳大呼冤枉﹐他的親戚及在港潮州人激於義憤﹐解囊聘律師替吳辯護。1935年,金寶律師致函潮州同鄉會以籌集資金替吳來源上訴[1]。然而上訴至倫敦樞密院仍告失敗[2]。最終於1935年3月29日早上執行環首死刑[3]

爭議

輿論一般認為,吳來源初來香港,並沒有殺人動機,且無可能連扔六個小童落山洪中,眾童不懂逃生。而少校夫人見到慘劇,不可能不大聲喝止。

香港人對此冤案大表憤慨,潮州同鄉會發起洗冤運動,將案情印成傳單向廣東、南洋派發訴說不公,在本港則發動簽名運動,一個月不到已有二十多萬人簽名,那時全港人口不過一百萬,有四分一人口支持吳來源,但香港政府沒有理會民意,最終吳來源於1935年3月29日被執行環首死刑。 [2]

参考資料

  1. . 工商晚報. 1935-02-08: 4.
  2. 新報 (2003, September 29). 救洋童失敗被判死刑,新報,E03。
  3. . 工商晚報. 1935-03-2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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