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書院 (臺灣)

崇文書院是過去在臺灣府城設立的書院之一,為府城四大書院之一[註 1][1]:118。進士蔡廷蘭丘逢甲曾在此書院講學[2],而清末的院長據說是進士林啓東[3]:116。該書院被認為是臺灣首座名實相符的書院[註 2][4]:14[5]:21。日治時期曾被充作軍營使用[2]

崇文書院石碑

其所在地在日治時期登記在清水町三丁目7番地,為學租財團所有[6]。現為興華街11號11-1號等地[6]原住吉秀松宅邸亦在崇文書院舊址範圍內,且宅邸週邊的石材構件可能取自崇文書院[7]

沿革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臺灣府知府衛台揆所建,並在諸羅縣蘆竹角海豐崙設置學田,由府學訓導執掌[2][3]:116。該書院原為府義學[4]:23,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知府衛台揆另設府義學[3]:91。後來在乾隆十年(1745年)時,臺灣道攝府事莊年重修義學[2][3]:116

乾隆十五年(1750年)臺灣縣知縣魯鼎梅海東書院從寧南坊(孔廟西側)遷到東安坊舊縣署,崇文書院則遷到海東書院舊址[2][3]:116。後來乾隆廿四年(1759年)臺灣府知府覺羅四明捐俸,與地方仕紳一同將崇文書院遷到府署東邊的新址[2]。此次遷址,崇文書院的規模有所提升,並請來名儒執教[2]。據朱景英海東札記》的記載,崇文書院管理是由臺灣府負責[註 3][1]:118

嘉慶廿三年(1818年)署府鄭佐廷和道光八年知府鄧傳安均有重修改建書院[2][3]:116。之後在同治十三年(1874年)知府周懋琦於書院增建講堂與五子祠,光緒二十年(1894年)知府唐贊袞增建膳室與學舍[2][3]:116

制度

崇文書院設有院長、監院(處理庶務)、院丁(雜役),院長與監院均由臺灣府知府(清末為臺南府)任命[3]:116。府禮房會將經費撥給監院管理[3]:116

每月初二會舉行「官課」(知府主持),每月二十日舉行「師課」(院長主持)[3]:116。生員及童生各前12名,為超等內課生;各24名,為特等外課生[3]:116

註釋

  1. 四大書院分別是崇文書院、海東書院、奎樓書院、蓬壺書院[1]:118
  2. 在此之前有西定坊書院等書院,但被認為是義學過渡到正式書院的雛形[4]:14[5]:21
  3. 原文:「郡中有海東書院,道主之;崇文書院,府主之」[1]:118

參考來源

  1. 許永河.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2014年12月. ISBN 978-986-04-3030-1.
  2. 吳明勇. . 四版一刷. 遠流. 2006-09-25: 728. ISBN 957-01-7430-7.
  3. 劉寧顏(總纂)、李雄揮、程大學、司琦. .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3-04-15. ISBN 957-00-2025-3.
  4. 林文龍. . 晨星. 2012-02-20. ISBN 978-986-177-583-8.
  5. 李鎮岩. . 遠足. 2008-01. ISBN 978-986-6731-02-0.
  6. .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1999年2月: 157. ISBN 957-02-3370-2.
  7. 林雪娟. . 《中華日報》. 2019-07-09 [2020-07-11].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