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街道 (平南县)
2016年12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撤销平南镇,由平南县直接管辖其行政区域[2]。2017年11月29日,贵港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立平南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地在平南县环城路1108号(原平南镇人民政府驻地)[3]。
平南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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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上级行政区 | 平南县 |
行政区类型 | 街道办事处 |
行政区划代码 | 45 08 21 001 |
村级区划单位数 | 18 |
- 社区数 | 10 |
- 行政村数 | 8 |
地理、人口、经济 | |
坐标 | 23°33′32″N 110°23′12″E |
电话区号 | +86 |
时区 | UTC+8(北京时间) |
行政区划
平南街道下辖以下村级行政区划单位[4]:
罗合社区、乌江社区、附城社区、西山社区、江滨社区、城湖社区、仙芦社区、朝阳社区、大将社区、瑞雁社区、新盆村、甘莲村、罗新村、盆塘村、平田村、西村、遥望村和六壬村。
参考资料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等5个镇的批复》(桂政函〔2016〕257号)
-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平南县平南街道办事处和上渡街道办事处的批复》(贵政函〔2017〕293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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