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岘港省
历史
1976年2月,广南-岘港省成立。
1980年,广南-岘港省下辖岘港市、会安市社和大禄县、奠磐县、潍川县、江县、轩县、和荣县、福山县、桂山县、三岐县、升平縣、仙福县、茶眉县12县。
1982年12月9日,在西沙群岛设立黄沙县[1],但西沙群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控制,黄沙县相关机构设在岘港市。
1985年12月31日,福山县、桂山县和升平县析置协德县[3]。
1991年时,广南-岘港省下辖岘港市、三岐市社、会安市社1市2市社和大禄县、奠磐县、潍川县、江县、轩县、协德县、和荣县、黄沙县、成山县、福山县、桂山县、升平县、仙福县和茶眉县14县。
1996年11月6日,越南国会通过决议,撤销广南-岘港省,恢复直辖市岘港市和广南省。岘港市下辖海洲郡、莲沼郡、清溪郡、山茶郡、五行山郡、和荣县、黄沙县5郡2县;广南省下辖会安市社、三岐市社、奠磐县、大禄县、潍川县、桂山县、升平縣、协德县、成山县、仙福县、福山县、茶眉县、江县、轩县[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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