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宗元

廖宗元

大清浙江省紹興府知府
籍貫 湖南省寧鄉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梓臣
出生 嘉慶十五年(1810年)
湖南省寧鄉縣
逝世 咸豐十一年(1861年)
浙江省紹興府
出身
  • 道光二十七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經歷
  • 浙江即用知縣(道光二十七年)
  • 仙居知縣
  • 德清知縣
  • 丁憂歸里
  • 加同知銜(咸豐六年)
  • 升同知,加知府銜(咸豐十年)
  • 紹興府知府(咸豐十一年)
  • 追贈太仆寺卿銜

廖宗元1810年-1861年),字梓臣,湖南寧鄉縣人,清朝官員。同進士出身。

生平

廖宗元於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丁未科中式張之萬榜三甲第五名進士。以即用知縣分發浙江,歷任仙居德清知縣。不久因丁憂歸里,居家五年。期間太平軍進入湖南,宗元協助團練,捐輸軍餉。咸豐六年(1856年),隨吉安黃冕援助江西,克服吉安,論功加同知銜。

咸豐九年(1859年),至浙江,并在歸安任職。咸豐十年(1860年)二月,太平軍進逼湖州,宗元率軍守城解圍,晉升同知,加知府銜,因積勞成疾,手足偏癱,民眾自發為其焚香祈禱。咸豐十一年(1861年),奉命守紹興,城破身死。巡撫左宗棠將其事上奏,朝廷追贈宗元太仆寺卿銜,按例撫恤,并在紹興府城建立專祠祭祀。同知《寧鄉縣志》將其列入《忠義傳》。[1]

註釋

  1. 《寧鄉縣志》卷二十六·人物一·忠義一·頁八:“廖宗元,字梓臣,道光丁未進士,出宰浙江,權仙居令。邑界天台括蒼間,深林密箐,羣盜嘯聚。急捕之,盜負隅抗拒,宗元親率壯丁往捕,餘黨始散,邑遂以靖。逾年,任德清,德東界苕溪,北近太湖,多水患,例得緩徵,胥吏上下其手,致熟田反匿,災田輸租,民苦之。宗元親度項畝,釐定章程,分別徵收,民大悅服。旋以憂歸,家居五載。屆粵氛擾楚,舉行團練,勸輸貲,宗元襄事,咸豐六年隨吉安守黃冕援江西,賊踞吉安,攻克之,論功,加同知銜。宗元性豪邁,不拘小節,遇大事,慷慨激發,毅然不可犯。讀書通古今,兼畱心武畧。九年,至浙,遂畱浙,權歸安。巡撫羅遵殿廉其才,請不次擢用。十年二月,粵逆逼湖州,警報至,郡人皇遽,宗元曰:‘湖四面阻水,得地利,富室鱗比,籌餉便。退回兵勇已抵近郊,責以大義,開城納之,使登陴固守,并就近催陸軍調礟船守水陸要隘,以固外防。乘土匪初起,悉力撲殺之,不足患也。’言畢,匹馬登城,指揮士卒,皆注目側耳以聽。部署甫定,賊來撲城,我兵出戰,得大捷,賊引去時,杭城失守,紹興繼陷,賊分股撲湖,道員蕭翰慶率師由鄂援浙,抵湖,饑潰,翰慶陣亡,潰卒抵城,賊營密邇,奸宄莫辨。宗元出城詰得實,知翰慶軍饑甚,令百姓作炊餉之,全軍四千人皆果腹,且資給之,士卒轉戚爲喜,矢出死力報,連戰得大捷,賊望風遁,圍遂解。敘功,晉同知,加知府銜。卒以勞瘁得疾,手足偏廢,民爲焚香祈禱,不約而同。未幾,賊復撲湖,力戰卻之。旋奉檄守紹興,視事六日而浦江陷,義烏、東陽相繼失,賊逼諸嵊二城下。宗元調外江礟船入內港,促修城垣,凡附郭厝棺,悉令移去,議設水柵,以斷賊道,并請檄外防兵入城以實內。在籍幫辦團練大臣都御史王履謙遇事齟齬,不勝掣肘,團勇謀叛,賊趁勢撲城,勢岌岌,履謙遁。城陷,宗元衣朝服殉難,時年五十有二。履謙懼獲譴,思委罪宗元,巡撫左宗棠上其事,贈宗元太仆寺卿銜,卹如例。於紹興府城建立專祠。履謙謫戍。”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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