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役與義務役併用制
中華民國義務役新兵在
成功嶺
由志願役士官訓練
志願役與義務役併用制
是指兼用
志願役
和
義務役
的軍事服役制度,在各国的实行有略微差别。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为例,现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保留了政府征兵的权力,但由于现时
人民解放军
中的志愿服役人数已达军队需要,故并不使用征兵制。
中華民國
人民除了要依法服義務
兵役
外,在義務服役期完結後,還可依個人志願,通過考核,繼續在軍方服務,成為職業
軍人
。此外,一些不在強制性徵兵範圍的人民,也可依照個人意願,投考軍職。2016年12月,中华民国國防部長
馮世寬
在
立法院
表示2017年入伍役男將是最後一批義務役士兵;2018年將如期實施全
募兵制
。義務役改成4個月的軍事訓練役。
美國
目前是以
募兵制
作主導,但
美國憲法
亦保留了政府於戰時征兵的權力,因此嚴格意義上也算是志願役與義務役併用的混合兵制。
实施国家
参见:
各國兵役制度 §
志願役與義務役併用制
参见
義務役
志願役
參考資料
國軍人才招募中心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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