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奥本海
拉萨·奥本海[1](Lassa Francis Lawrence Oppenheim,1858年3月30日-1919年10月7日),德国法学家,被誉为“现代国际法之父”。
生平
奥本海生于德国法兰克福附近的温德肯,求学于柏林洪堡大学、哥廷根大学、海德堡大学和莱比锡大学,并于1881年获得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后于弗莱堡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1895年赴伦敦任教直至逝世。 其初任教于巴塞尔大学,后赴伦敦政经学院并于1908年成为剑桥大学国际法教授。其代表作为International Law: A Treatise,于1905-1906出版。该书迄今被认为是国际法的经典教科书。
主要著作
- 《盗窃罪的客体》 (1894)
- 《良心论》 (1898)
- 《国际法》 第一卷 和平论 (1905; 1911年第二版),第二卷 战争论, (1906; 1912年第二版)
- 《国际法律科学》 (1908)
- 《国际事件》 (1909; 1911第二版)
- 《国际法的未来》 (1912年德文版; 1914年英文版)
- 《巴拿马运河之争》 (1913)
參考資料
- 《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2056頁,「Oppenheim」條。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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