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衡 (嘉靖進士)

朱衡1512年-1584年),字士南,號鎮山,江西吉安府萬安縣人,民籍,治《易經》,年二十一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七十七名進士。正月二十日生,行一,曾祖朱祖貴,義官;祖朱寵;父朱鵬〔冠帶舍人〕;母陳氏。具慶下,妻劉氏,弟士榮;士隆;士玘;士瑞;士充;士寅,子朱維京(光祿寺少卿建言)。由縣學生中式江西鄉試第九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九十八名。觀工部政,陞刑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復稱禮部郎中,陞福建提舉,副使,四川左參政副,除河南左參政,陞山東按察使,右布政使,左布政使,巡撫山東右副都御史,工部右侍郎,改吏部右侍郎,左侍郎,陞南京刑部尚書,未任,改工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漕運,復改總理河道加太子少保,轉北工部尚書,復除右副都御史經理河工回部,以太子太保致仕,尋革去[1][2]

朱衡

大明榮祿大夫太子太保工部尚書
籍貫 江西吉安府萬安縣
字號 字士南,號鎮山
出生 正月二十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劉氏
親屬 曾祖朱祖貴,祖朱寵,父朱鵬,母陳氏
出身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十一年(1532年)進士。歷官福建尤溪、直隸婺源知縣。遷刑部主事,升員外郎。丁憂服闕,補禮部主客司郎中。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擢福建提學副使。累官山東布政使。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以工部尚書總理河漕,與潘季馴共事,以鄒縣知縣章時鸞建議,開挖南運新河,從南陽至留城,長140。

隆庆元年,加太子少保。六年,兼任左副都御史[3][4]

參考書目

  1. 《嘉靖十一年進士登科錄》
  2.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3. 《明人傳記資歷索引》頁148
  4.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榮祿大夫太子太保工部尚書鎮山朱公□□狀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頁148
  • 謝遷:文公書院增修書舍建亭記,《歸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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