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年)十二月设置朵甘思招討司,治所在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内。洪武十八年(1385年)正月,定品秩第四品。朵甘思招討司按照明朝的贡例,入朝贡马匹和方物,招討司的官员招讨、副招讨,依土官袭替的例子承袭。
朵甘思招討司,是明朝藏区土司机构名称,在今四川。又作朵甘招讨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