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春
李孟春(1859年-1929年),字梅辰,清末民初軍事將領,漢軍鑲藍旗人,居於順天府固安縣(今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縣)東洋屯。武進士出身。
李孟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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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顺天府固安縣 | |
旗籍 | 漢軍鑲藍旗 | |
字號 | 字梅辰 | |
出生 | 清咸豐九年(1859年) 顺天府固安縣 | |
逝世 | 民國十八年(1929年)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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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光緒二十年(1894年)甲午恩科二甲武進士,授三等侍衛。後進入北洋陸軍將弁學堂深造,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畢業,分充陸軍第二鎮砲兵第二營隊官。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升任陸軍第二鎮中軍官。宣統元年(1909年),調任福建省福鼎縣桐山營游擊。
民國四年(1915年),奉北京陸軍部之命,調任北京軍警督察處稽查官,不久以年老辭職回鄉。民國十八年(1929年)歿於東洋屯故里,年七十一。民國《固安縣志》有傳。[1][2]
後代
子恩祥,畢業於保定講武堂,曾任陸軍二十四師九十四團團附。
註釋
- 民國《固安縣志·卷三》頁二十六:光緒,李孟春,有傳,見仕績。
- 民國《固安縣志·卷三·文獻志·選舉下·仕績》頁一四:李孟春,字梅辰,清漢軍鑲藍旗人。光緒壬午科武舉,甲午科進士。殿選三等侍衛。光緒三十一年,北洋陸軍將弁學堂畢業,分充陸軍第二鎮砲兵第二營隊官,光緒三十三年升任陸軍第二鎮中軍官。宣統元年,調任福建省福鼎縣桐山營游擊。民國四年,北京陸軍部差遣員調北京軍警督察處稽查官,嗣以年老辭。民國十八年歿於東洋屯故里,年七十一。子恩祥,保定講武堂畢業,陸軍二十四師九十四團團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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