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待問 (萬曆進士)
生平
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進士,擔任福建连城縣、沙县知縣。萬曆三十五年,擔任晋江县知縣,為官頗有成績,后升礼部主事[1]。天啟二年,擔任太常寺少卿[2]。天啟六年,任应天巡抚[3]。崇禎元,擔任戶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漕運巡撫鳳陽[4][5]。崇禎十一年,擔任戶部尚書[6]。卒赠太子太保[7],谥忠定,赐祭葬。有子李象蒙、李象家、李象颐[8]。
參考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禮部志稿.歷官表三 ,43卷 ,597
- 明實錄:熹宗實錄 ,20卷 ,1006
- 明實錄:熹宗實錄 ,20卷 ,1006
- 明實錄附錄: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 ,11卷 ,614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卷206):李待問 字葵孺,海南人。萬曆三十二年進士,累陞僉都御史巡撫應天。時魏璫煽焰,中外頌功德,生祠徧吳中。待問抵江寧詣陵畢,卽疾馳履任。崇禎間終都御史。有詩文集。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5231號
- 明詩紀事 ,庚籤21卷 ,202
- 《晋江县志·政绩志·文秩之二》(卷之三十五):李待问,字葵儒,南海人。万历甲辰进士。时年甫二十,历知连城、沙县,著能声。三十五年调知晋江县。初至,延访缙绅,请益诹询。诸狱讼催科,一切停寝,阅月而后即事。及披案牍,临两造,数行俱下,剖决如流。村无吠犬,圈无宿系。吏曹作奸猎贿,里正负固逋输者按法治之。请免杂饷一千五百余两。议以先儒罗从彦、李侗二贤崇祀,从之。除火耗,均里役,给赈惸独遍沾。禁假银,惩亡赖,申约束以训愚民,立保甲以稽鼠窃。修葺城垣,缮造桥梁。劝垦而地日辟,课士则饩必丰。惠政种种。复捐俸买甘舍头、后龟亭崎二处山场以为义冢,邑人数百年无髑髅之欺,实受其德。升礼部主事,历吏部郎中、应天巡抚、户部侍郎、尚书。卒赠宫保,谥忠定,赐祭葬。当去邑时,人琢石塑像于弥勒亭旁,邑人史继偕为文以记。乾隆十二年邑令李元瑞新之。乾隆二十年间,邑令于从濂推毁弥勒佛像,移祀待问于亭正中。所著有史涉及诗文集、典铨、总漕诸疏草。子象蒙,国子监博士;象家,内阁中书;象颐,荫生,兵部司务。孙锡瓒,康熙甲子举人。曾孙绍祖,康熙丙子经魁,任永新令。节《广东通志》。参《云台藏稿》。
官衔 | ||
---|---|---|
前任: 程國祥 |
明朝戶部尚書 1638年-1642年 |
繼任: 傅淑訓 |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