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 (1975年)
李明(1975年5月4日-),山东青岛人,中国前足球运动员,司职后卫,曾经入选过中国国家队。由于足坛同一时期还有一位李明,所以他常被称为“小李明”以示区别。
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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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 | 李明 | ||
出生日期 | 1975年5月4日 | ||
出生地點 | 中国山东青岛 | ||
身高 | |||
位置 | 后卫 | ||
現在所屬 | 已退役 | ||
青年隊 | |||
1990-1993 | 山东青年队 | ||
職業* | |||
年份 | 球隊 | () | |
1994-2001 2002 2003 2004-2005 2006 |
山东鲁能泰山 北京国安 上海国际 深圳健力宝 上海群英 |
126 (8) 22 (2) 21 (3) 30 (1) | |
‡ | |||
1995-2003 | 中國 | 9 (0) | |
* 職業次數與數僅計算國內聯賽部份 最後更新於:2009年8月1日 ‡ 次數和數 最後更新於:2009年8月1日 |
生平
1990年进入山东青年队。1994年进入山东鲁能泰山,并长期担任主力。
1995年进入中国国奥队,不过最终这届国奥以0-3负于韩国冲击奥运会失败,李明则是该场比赛的主力后卫,成为赛后被批评的对象之一。
2000年他曾被米卢蒂诺维奇召入中国国家队,不过之后却因为被山东鲁能泰山队内处罚而被迫离开了国家队。
2003年李明以自由转会加盟上海国际,凭借在后卫线上的出色表现又重新进入国家队,但是不久却在比赛中连续出现失误,而被俱乐部彻底放弃,甚至传出了打假球的传闻。[1]
2006年李明应以前国际队友申思的邀请加盟甲级联赛上海群英,是球员兼助理教练。[2]
2012年春节后因假球事件被捕。北京时间3月23日,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了前国脚申思、祁宏、江津以及小李明等人确认被捕的消息。据悉,4人被起诉的罪名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来自《华商晨报》的消息称,在这起受贿案中,4人一共收受了800万人民币。在2003年末代甲A收官战的一场比赛中,夺冠大热门上海国际主场1:2负于天津泰达在赛后引起了轩然大波。多年以后,在中国足坛“反赌扫黑”的大背景下,这场所谓的“假球”也重新回到了公众的视野中,而当时效力于上海国际的4名队员申思、祁宏、江津以及小李明被认为参与了那场所谓的“假球”。据《华商晨报》的记者透露,在那场充满戏剧性的比赛结束后,江津、祁宏、申思和小李明等4人,每人从一名神秘男子处收了200万元。如今申思、祁宏等人被捕,正是因为直接参与了那场“假球”原因,至于那位神秘男子,据透露也已经被另案处理。
注释
- . 东方体育日报. 2004-11-26 [2008-08-22].
- . 东方网. 2006-02-10 [2008-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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