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電OL殺人事件

東電OL殺人事件,是發生在1997年(平成9年)3月9日黎明時間的殺人事件,地點是日本東京都澀谷區圓山町,死者是39歲的東京電力未婚社員渡邊泰子,她日間是高級經濟研究員,晚間則作為街頭妓女。她被一名未知的攻擊者扼死。

在與她同住的母親報告失踪後,她的屍體於1997年3月19日在圓山町附近的一個空的公寓被發現。在調查期間,發現她保存了她的許多客戶的詳細日記,包括日期、時間和費用。

調查

一位旅日尼泊爾人Govinda Prasad Mainali,很快成為日本當局的主要嫌疑人。雖然他在缺乏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在第一次審判中被宣判無罪,但後來被東京高等法院(2000年12月22日)上訴定罪,被判無期徒刑。他繼續在監獄中度過十五年,直到出現了一組DNA證據,一個身份不明的第三個人在渡邊泰子死亡之前的幾小時內與受害者進行了性暴力接觸。 Mainali於2012年6月釋放,被遣返回尼泊爾,等待重審。

除了謀殺案件本身,受害者的生活方式被聳人聽聞,作為一個精英的野心家從一個善良的家庭的垮台。 她是慶應義塾大學經濟學部畢業生,公司的薪水將近$100000,她的東京大學研究生父親也曾為東京電力擔任工程師,直到女兒入讀大學時去世。

2012年6月,東京高等法院在面對上一年出現的新證據時命令重審。從受害者身體內部回收的精液拭子,控方聲稱在當時使用的現有技術可進行分析的樣本太小,最終於2011年7月進行了DNA測試,並且排除了Mainali作為其所有者。精液的DNA與已經建立的來自除了Mainali之外的個體的犯罪現場的一塊身體毛髮(陰毛)相匹配。 DNA進一步匹配受害者穿著的外套上的血跡,以及受害者胸部的唾液。她乳房上的唾液已經知道犯人是O型血(Mainali是B型),控方知道它不匹配Mainali,但沒有在審判時提交證據,並將其從辯護律師扣留直到2011年9月。

2005年,最高檢察署修訂了“刑事訴訟法”,要求檢察官提出所收集的證據清單。但是,經修訂的“守則”對違反行為沒有懲罰,因此對可能選擇不提出證據的檢察官幾乎沒有阻嚇作用。

Mainali在重審被批准後不久被釋放,但被日本移民當局迅速遣返回尼泊爾,因為他以前的簽證違規。2012年11月,他被正式宣判無罪,2013年,Mainali獲得了6800萬日元,作為他被非法監禁十五年的赔偿金。

改編影視作品

參考

Sano, Shinichi (佐野眞一) (2000). 東電OL殺人事件 (snippet). 新潮社., p.22, 60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