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套房

板套房,在香港主要指板間房,但亦有人將籠屋天台屋閣樓套房梗房都歸類入其中,政府則稱為劏房,它們的特點是地方小、呎租[1][2] [3]、沒有獨立水錶電錶,而且很多都集中於樓價較低的舊樓/屋苑,板間房、梗房、部份天台屋和閣樓的住戶,需要與其他住戶共用廚房廁所或去公廁公眾浴室

2009年10月,一個由中國內地來港人士組成的民間組織[4][5]訪問該區30個家庭後所做的調查結果[6]估計:現時荃灣區約有2000戶「套房」,他們都是感覺被政府忽視的一群,集無公屋、無綜援、無獨立電錶(不能享有電費減免扶貧措施)於一身的生活背景,區內又稱他們為「荃灣三無」人士。

2013年5月27日,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估算,全港有18,800個樓宇單位有劏房,約有66,900個劏房戶,171,300人居於劏房[7]。2013年8月19日,有志願機構估計,在荃灣市中心有逾6,000個劏房(未計算工廠大廈改建劏房)[8]

板間房

「板間房」(Cubicle Apartments 或 Partitioned Flats)指用木板分隔的房間,通常約數十呎至百多呎,廁所廚房是公用的(荃灣區的板房都是一些800呎至千多呎的大單位改建而成四至七個板房,一般除走廊、廚廁外沒有公共空間,亦有設有小客廳的,除「尾房」(最外圍的房間)外都沒有窗戶)。每間板間房有業主(或房東)裝置的電錶,租戶按用電量向業主(或房東)繳交電費,一般電價比電力公司貴三至五成不等。另外,租戶需要分擔公共地方(例如走廊、廁所和廚房)的電費,亦有業主(或房東)按人頭收取固定的電費。水費方面,租戶或按人頭分擔水費單的水費,或按人頭收取固定的水費

天台屋

新填地街一幢唐樓上的天台屋

「天台屋」(Unauthorized Structure, Penthouse or Rooftop)是指建於天台的搭建物,用水泥鐵皮建造,大部分均屬違法僭建物。此類搭建物的業主很多時都會封掉大廈樓梯通往天台的入口,將其變成僭建天台屋的門口,如遇火災的話居民可能會逃生無門[9]。部分天台屋多已建成數十年,樓宇質素差,管理質素亦低下,常有漏水、蟲鼠甚至有住戶在走火通道(即大廈樓梯)焚燒香燭冥鏹(俗稱燒衣)等問題,走火通道放滿雜物亦十分常見。夏天熱,冬天冷,租金較便宜,但經常會停電幾小時。

2011年中,新界丁屋以至眾多議員高官的僭建天台玻璃屋問題備受關注,不過,假如真要拿那些「僭建物」與存在已久的、甚為擁擠、衛生環境惡劣的「鐵皮天台屋」比較的話,其實玻璃屋的居住環境和安全程度應該算是高出很多了。

閣樓

「閣樓」(Mezzanine Floor or Cockloft)是指建於地下與一樓之間的夾層,地台通常為木製,樓層較矮,面積約數百平方呎。由於閣樓是由地下加建出來的,所以通常是商用單位。亦有將閣樓改建成兩個套房單位,或改建為四、五個板梗房單位的,出入不會經由地下商舖,改由另一樓梯出入。部份區內閣樓有僭建物。

籠屋

2009年末,美國有線新聞網絡(CNN)訪問其中一間籠屋,十九人居住在六百多平方呎(約五十八平方米)空間,共用兩間廁格。截至2010年,仍有十萬人居住在籠屋。

套房

套房(Studio Flats, Suite Rooms or Self Contained Flats)中文一般解作「有多個房間的豪華住所」(例如「總統套房」、「酒店套房」),或指「附有廁所和浴室的房間」(例如「主人套房」、「工人套房」),在台灣解作15坪以下的一房一廳單位[10]

對於一般基層租客,「套房」只是「一個有獨立廁所的房間」(部分亦會設有「開放式廚房」,不過其實只是爐灶加上洗滌盤),通常約80呎至200呎,多數有空調,部分有獨立水錶電錶(荃灣區的「套房」大都是由一個大單位改建而成三至七個細套房,分「無睡房」和「一房」兩種,部份「套房」沒有窗戶)。亦有一些「套房」是「有獨立廁所,但共用廚房」的。

「套房」的裝修、用料、間隔、維修和抽風系統等一般都頗為參差並欠缺規範(當然這與其所在樓宇本身很多時都已經很有歷史這點不無關係),不過隨著時代進步,亦有一部分此類物業的業主開始注意到物業的居住環境及安全。

參考文獻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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