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州都督府,唐代都督府之一。武德四年(621年)于桂州置总管府,管桂、象、静、融、贺、乐、荔、南昆、龙九州及定州一总管。七年改为都督府。贞观时,督有桂、昭、贺、富等十七州及纡、归思、思顺等七羁縻州。后邕州、容州自为都督府,仅督有桂、昭等十五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