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法案
民事婚姻法案(英語:,法語:),是一项加拿大法案,该法案使得同性婚姻在加拿大全国合法。2005年2月1日,该法案在第38届加拿大国会中被提出,当时被称为C-38法案。该法案于2005年6月28日在下议院通过,于7月19日在参议院通过。2005年7月20日,该法案获得御准,正式成为法律。
投票过程及结果
作为政府法案,民事婚姻法案反应了保罗·马丁领导的自由党对同性婚姻的官方态度,因此内阁成员被要求投赞成票。自由党的后座议员、保守党和魁人政团党员可以自由投票。有两名自由党内阁成员因投反对票而离任。贝芙·德贾莱斯在投反对票后被免除职位;乔·科穆兹在投票前几个小时辞职。众议院投票结果为158票赞成,133票反对;参议院投票结果为47票赞成,21票反对,3票弃权。
参见
- 加拿大同性婚姻
- 加拿大LGBT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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