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應蛟

汪應蛟1550年-1628年),字潛夫,號登原,直隸徽州府婺源縣(今江西婺源縣)人。晚明政治人物。

汪應蛟

大明戶部尚書
籍貫 直隸徽州府婺源縣
字號 字潛夫,號登原
出生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
逝世 崇禎元年(1628年)
出身
  • 萬曆二年甲戌科進士出身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十九名。萬曆二年(1574年),登甲戌科第二甲第三十六名進士[1][2][3]。授南京兵部主事,歷南京禮部郎中。累遷福建按察司副使[4]、四川提學副使[5]、山东分守济南道右参政[6]山西按察使[7]。治兵易州,上報礦使王虎貪婪兇暴之事,不得報。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朝鮮用兵,應蛟移駐天津。及天津巡撫萬世德經略朝鮮,即擢應蛟右僉都御史接替之[8]。朝鮮戰事平定之後,移撫保定

三十年召為工部右侍郎[9],未上任即乞假省親歸[10]。又進兵部左侍郎[11],以養親為由不出。親沒,竟不召。光宗立,起為南京戶部尚書。天啟元年(1621年),改北京戶部。其人嚴於律己,視國如家。皇帝保母客氏求墓地踰制,應蛟堅持不予,結果得罪皇帝而致仕。崇禎元年(1628年)卒於家[12][13]

著作

有《古今夷語》、《中銓》、《病吟草》。

家族

曾祖汪存福;祖父汪希利;父汪煥祖,母江氏、繼母朱氏[14]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朱保炯,谢沛霖. .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4. 万历十七年十一月,升南京礼部郎中汪应蛟为福建按察司副使。
  5. 万历十九年九月,以福建副使汪应蛟调四川提学副使。
  6. 万历二十年十月丙午,升四川副使汪应蛟为山东分守济南道右参政。
  7. 万历二十三年四月甲辰,升户部郎中刘兑为陕西右参政,山东右参政汪应蛟为山西按察使,原任浙江按察使调简王之屏补山东副使,原任浙江调简按察使龚勉补山东按察使。
  8. 万历二十六年六月,升陈荐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协理院事,汪应蛟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经理朝鲜军务。丙子,诏更万世德经略朝鲜,汪应蛟巡抚天津,以监军陈效专驻朝鲜纪察功罪,另差御史一员巡按辽东。
  9. 万历三十年闰二月,升保定巡抚汪应蛟为工部右侍郎。
  10. 万历三十一年四月,原任保定巡抚汪应蛟以病乞休,许之。
  11. 万历三十三年十一月,以蓟辽昌保四镇大阅八事,叙录文武各官:原任保定巡抚汪应蛟升兵部左侍郎,遇缺起用,荫一子入监读书,各赏银三十两、大红紵丝三表里。
  12. 《崇禎長編·卷之六》:崇禎元年二月戊午 前戶部尚書汪應蛟卒。應蛟,字潛夫,南直婺源人。中萬曆甲戌進士,由南兵部主事,歷禮部郎中,陞福建按察司副使、四川提學、山東參政,備兵易州。旋擢天津巡撫右僉都御史,陞工部侍郎,至今官。應蛟學宗誠敬,不希頓悟,敭歷內外,著有勞績,為一時名臣
  13.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167:汪應蛟,字潛夫,婺源人。萬曆二年進士,授南京兵部主事,累遷至南京戶部尚書,天啟初改北部。為人亮貞有守,視國如家。帝保母客氏求墓地踰制,應蛟持不予,遂見忤,致仕去,陞辭猶疏陳聖學,引宋儒語以宦官宮妾為戒,久之卒於家。有古今夷語、中銓、病吟草。
  14.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年甲戌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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