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戩穀

沈戩穀-17世紀),子禧器車湖州府德清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沈戩穀是馬世奇的門生,在天啟元年(1621年)中舉人[2]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獲授棗強知縣。當時正值饑荒,他捐出俸祿買米煮粥賑災,發現冤獄後立刻平反;之後入朝擔任刑部主事,年多後外任廬州知府,到十七年(1644年)因病南歸。很快李自成攻陷北京,沈戩穀淡泊名利,不再出門獨力著書,隆武二年(1646年)改名沈謏,自號渚椒子[1][3]

他的族弟沈中階,字上襄,崇禎十五年舉人,研究性理,不仕清朝[1]

引用

  1.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傳第六十五》:時嘉湖屬遺臣:……德清則沈戩穀,字子禧,崇禎十年進士。歷棗強知縣、刑部江西司主事,出為廬州知府,國變未赴,歸里著書。族弟中階,字上襄,崇禎十五年舉與鄉,專研性理,不仕。
  2. 同治《湖州府志·卷十二·選舉表》:天啟元年辛酉(舉人)……沈戩穀 詳進士
  3.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 政績二》:沈戩穀,字子禧,號器車,德清人,崇禎十年進士。出馬文忠公世奇之門,知棗強縣,值歲祲㪷穀溢千錢,捐俸設糜賑濟,全活萬計。善察冤獄,多平反,入為刑部主事,歲餘陞廬州知府,甲申春輿疾南歸。會國變遂閉門謝客,肆力羣籍手自輯錄,著書百餘。自丙戌更名謏,自號渚椒子,嘗自謂:「生不媚人,不擠人。」恬澹無競,其素性也。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傳第六十五
  • 同治《湖州府志》·卷十二·選舉表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 政績二
官衔
前任:
冷孟銋
明朝棗強縣知縣
1639年-1642年
繼任:
魯宗庇
前任:
譚元方
明朝廬州府知府
崇禎年間-1644年
繼任:
郭翼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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