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局

法務局(葡文:;葡文簡稱:DSAJ)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部門,為行政法務司轄下部門。回歸前為司法事務司,該司司長最後一任為張永春。2016年1月1日與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合併,繼承兩局職能並繼續使用現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標誌
局長 劉德學
副局長 梁葆瑩、盧瑞祥、鍾頴儀
部門資訊
部門性質 一般部門
成立年份 2000年成立
2016年職能重組
所屬部門 行政法務司
總部 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5-20樓
聯絡資訊
網站 www.dsaj.gov.mo/

職能

法務局的職能包括以下項目:

  • 協助制定法務政策,並就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制的完善進行研究及提出建議;
  • 執行集中統籌立法工作,協助制定立法計劃,並監督其執行;
  • 草擬及協助草擬屬行政長官及政府權限的法律提案、規範性文件及其他須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文件的草案;
  • 統籌法律翻譯事務,研究並建議採取措施,使上項所指草案的法律技術詞彙統一;
  • 就國際、區際法律事務及國際、區際司法協助提供法律技術輔助;
  • 促進及進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宣傳及推廣工作;
  • 與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及其他實體進行與本身職責相關的合作;
  • 統籌登記及公證事務,監察登記及公證機關、私人公證員的工作並作出技術指導,以及制定相關規章;
  • 負責登記及公證機關的行政及財政管理;
  • 監察自願仲裁機構的設立及存續的合法性;
  • 依法向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司法援助委員會、法務公庫、公證暨登記委員會、保障暴力罪行受害人委員會及其他機關提供技術、後勤及行政輔助;
  • 管理法律人員資料庫;
  • 履行法律賦予的其他職責;
  • 根據上級指示,執行屬其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工作。

組織法例

  • 第36/2000號行政法規(2000年10月2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法務局的組織及運作—若干廢止。
  • 第26/2015號行政法規(2015年12月3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法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架構

  • 機關:
    • 領導:局長、三名副局長
    • 登記暨公證委員會
  • 附屬單位:
    • 法制研究及立法統籌廳
      • 法制研究處
      • 立法統籌處
    • 法律草擬廳
      • 法規草擬一處
      • 法規草擬二處
    • 法律翻譯廳
    • 國際及區際法律事務廳
      • 條約處
      • 國際及區際關係事務處
    • 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
      • 法律推廣處
      • 公共關係處
    • 登記及公證事務廳
    • 技術輔助廳
    • 行政及財政管理廳
      • 人力資源處
      • 財政及財產處
    • 資訊技術處
  • 法務公庫
  • 登記及公證機關:
    • 民事登記局
    • 物業登記局
    •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 第一公證署
    • 第二公證署
    • 海島公證署

轄下機構

海島公證署
機構名稱地址
第一公證署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樓
第二公證署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三樓
海島公證署氹仔布拉干薩街313號金利達花園地下
民事登記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二樓
物業登記局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一樓

部分職能移交

2016年1月1日,法務局部分職能移交安排如下:

  • 根據《第28/2015號行政法規〈社會工作局的組織及運作〉》和《第26/2015號行政法規〈法務局的組織及運作〉》,重組社會工作局,並接收原法務局負責的社會重返職能;
  • 根據《第27/2015號行政法規〈懲教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和《第26/2015號行政法規〈法務局的組織及運作〉》,澳門監獄與原法務局負責的少年感化院合併為懲教管理局,而少年感化院亦維持廳級部門。
  • 根據《第26/2015號行政法規〈法務局的組織及運作〉》,法務局與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合併,並沿用「法務局」名稱。

外部連結

法務局

前任:
 葡屬澳門司法事務司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務局
2000年—2016年1月1日
繼任: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務局
前任: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務局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重組成為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務局
2016年1月1日—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