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华寺 (北京法华寺街)
历史
老北京有句老话:“西有法源,东有法华。”其中的法华便是指这座法华寺,该寺与法源寺都在北京外城,一东一西,遥相呼应。[3]
法华寺始建于明朝弘治十七年,鼎盛时期占地面积将近30亩。清朝康熙及同治年间重修。中华民国时期,该寺败落,部分配房被用作临时停灵的灵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该寺大部分房屋成为居民住宅。1976年唐山大地震波及北京,法华寺的居民在寺内搭建了许多新房子。1984年1月法华寺被崇文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北京市崇文区文物暂保单位,并立保护牌。1989年法华寺被列为北京市崇文区文物保护单位。[1][2]
2000年,法华寺所在区域划为崇外6号地项目区域。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网站称,崇外6号地由北京崇文新世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实施区域包含法华寺。崇外6号地项目确定之初,文物部门介入,会同规划部门对法华寺所在地区开展了文物保护范围规划。2001年,崇文区文委对崇外6号地项目区域中的法华寺提出文物保护要求,项目开发单位制定了文物保护方案。[1][2]
法华寺原有3个单位和79户居民。项目开发单位在2007年启动崇外6号地项目搬迁腾退工作,并且负责代为腾退法华寺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居民,截至2013年,剩余居民46户(均仅拥有房屋使用权)。根据法华寺文物保护修缮方案,待居民腾退完毕,文物部门将原址修缮法华寺,恢复到清朝重修法华寺时的风貌。[1][2]
建筑
清朝时,法华寺一带曾驻扎八旗军队,所以旧地名为“营房”,后来改设练兵用的正蓝旗校场。[1]
法华寺坐南朝北,主体建筑保存尚比较完整,中路轴线上自南至北依次为:照壁、山门、天王殿、总持门(过厅)、大悲坛,后部是塔院。法华寺全部范围都已在文物部门及相关部门登记。[1][2]
参考文献
- 法华寺不拆 将原址修缮,新京报网,2013-11-25
- 文保单位法华寺名存实亡,北京晚报2013年11月19日 的存檔,存档日期2013年11月27日,.
- 佟洵 主编,佛教与北京寺庙文化,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82、1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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