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头镇 (儋州市)

海头镇所辖面积126平方公里,共有52个自然村,总人口33649人,非农业人口8219人,占本镇人口的24.4%.全镇现有耕地面积50229亩,土地肥沃。境内有积水量2503万立方米红洋河水库,农业发展条件比较优越。

海头镇
概览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级行政区儋州市
行政区类型行政建制镇
行政区划代码46 04 00 108
村级区划单位数14
- 社区4
- 行政村10
地理、人口、经济
坐标19°30′24″N 108°57′04″E
总面积178.32 平方千米
总人口34,648
电话区号+86 (0)898
时区UTC+8北京时间

海头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儋州市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1]

历史沿革

1819年(清嘉庆二十四年),属儋州德庆里。1932年(民国21年),海头为儋县第六区区公所驻地。解放初期,海头镇属第三区区公所驻地(那历村)。1957年撤区并乡称海头乡。1958年成立海头人民公社。1983年取消公社体制,改为海头区;1987年春恢复为海头镇,镇政府仍驻那历新街。

地理

位于本市西南部的珠碧江畔,西面濒临北部湾,为天然港口。地理坐标为北纬19°38′、东经109°09′。距市中心那大镇79公里,地处丘陵地带,平均海拔35米。属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降雨量1427.9毫米。年平均气温23.4℃,一月份平均气温17℃,七月份平均气温28.1℃。

行政区划

海头镇下辖以下地区:[2]

港口社区、南港社区、新市社区、德立社区、那历村、珠江村、加乐村、岛村、七柏榔村、红坎村、岭地村、新洋村、洋家东村和红洋村

交通

经济文化

种植农作物主要有水稻、番薯、甘蔗和西瓜籽。有当地民谣“新洋米,旧洋薯,珠江甘蔗,海头鱼”(新洋、旧洋和珠江都是海头镇的自然村)。该镇海岸线长30公里,港外即北部湾渔场,每年春夏为捕渔旺季,海南、广东和广西等省的渔船密集港口,桅杆林立,百舸争流,颇为壮观。该镇海产品主要有马鲛鱼、鲳鱼、石斑鱼、门鳝鳔、鱿鱼、墨鱼、红鱼、对虾和螃蟹等,畅销岛内外。1990年有机动渔船320艘,共1971吨位,7375匹马力。全镇有中学1所,在校学生1255人,教职工56人;小学31所,在校学生4470人,教职工160余人;全镇有卫生院1间,医疗所18个。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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