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火管制是一種限制使用電燈及蠟燭等照明用具的措施,大多於戰爭期間由政府公告實施,主要目的是防止敵軍在夜晚藉由照明尋找到目標物進行空襲等攻擊行動。但隨著夜視鏡以及雷達、衛星定位系統等裝置的日趨進步,軍隊進行攻擊行動時逐漸不受燈火管制的影響。
在電力供應不足時,亦會實施燈火管制,甚至是限制用電,以降低用電量。例如香港於1973年至1974年因第一次石油危機曾實施過燈火管制[1]。
在城市的光管、LED招牌、大型顯示螢幕,在深夜保持亮著,強光經常令到周遭的居民難以入眠[2],造成光害問題[3],所以部分城市已引入規章,要求商戶須於深夜將宣傳用的招牌及顯示螢幕關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