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沐
王宗沐(1524年-1592年),字新甫,號敬所,浙江臨海縣城關人。明代学者、政治人物。嘉靖甲辰进士,累官刑部侍郎。
王宗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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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通議大夫刑部左侍郎 | ||
籍貫 | 浙江台州府臨海縣 | |
字號 | 字新甫,號敬所 | |
出生 | 嘉靖三年(1524年) | |
逝世 |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 | |
親屬 | 子王士崧,王士琦,王士昌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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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秦鸣夏对其器重,嘉靖十八年(1539年)以女妻之。嘉靖十九年(1540年),王宗沐府、县考试,均获第一。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舉秦鸣雷榜進士,授刑部主事,與李攀龍、王世貞有往來[1]。嘉靖二十七年(1548),升署刑部员外郎。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二月辛亥,遷廣西按察僉事[2],整修宣成書院,建崇迪堂。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任廣東參議。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任江西提學副使,整修白鹿洞書院,親自講學。嘉靖四十年(1561年),升山西右布政使。隆庆元年(1567年)撰成《宋元資治通鑑》,时人称“其事核,其旨该质”[3]。
隆庆五年,给事中李贵和请开胶莱河,宗沐認為“其功难成,不足济运”,建议利用海运[4]。隆庆六年(1572年)三月,运米十二万石自淮入海,五月抵天津。南京户科给事中张焕上疏云:“比闻人言啧啧,咸谓海运八舟,米三千二百石,忽遭风漂没,渺无影响。宗沐盖预计有此,令人赉银三万两籴补。”[5]此事查无证据,最後不了了之。
萬曆元年(1573年)二月间,徐、淮、扬等地区数遭水灾,宗沐等人上疏“俱先以蠲免赈济为请”[6]。萬曆二年(1574年)進《漕运指掌图》,疏云:“漕运如此之多,如此之难。歛之于民,则列省百姓之膏脂,输之于官,则六军万卫之命脉”。萬曆三年(1575年),任刑部左侍郎。因未完成公务而被罚俸[7]。萬曆四年(1576)一月,兼右佥都御史,阅视宣、大。萬曆九年罷官。晚年家居十年,构建畸园以自适,又游婺州三洞、杭州西湖等名胜。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卒。墓在县南二十里处。
著作
著有《宋元資治通鑑》、《十八史略》、《台州府志》等,以史学成就最大,《宋元资治通鉴》是为代表作。
家族
先祖世居会稽[8]。长子王士崧,次子王士琦,三子王士昌,皆进士。
王宗沐家族鼎盛一时,号“父子四进士,一门三巡抚”。如今紫阳街南段有两条小巷,一名三抚基,一名十伞巷,即为纪念王宗沐父子三任巡抚,受十顶万民伞的功绩。
注釋
- 张廷玉等:《明史·王宗沐传》
- 《明世宗实录》:“升刑部员外郎王宗沐为广西按察司佥事,提调学校。”
- 《台州府志》卷六十七《艺文》
- 《明史》卷223《王宗沐列传》记载:“隆庆五年,给事中李贵和请开胶莱河。宗沐以其功难成,不足济运,遗书中朝止之。”
- 《明神宗实录》卷六
- 《明神宗实录》卷三八
- 《明神宗实录》:“查核各省抚、按官员名下未完事件,抚、按诸臣五十四人未完共二百七十三事。凤阳巡抚王宗沐、巡按张更化、广东巡抚张守约、浙江巡抚萧廪,俱以未完数多,镌俸三月。”
- 《章安王氏宗谱》
參考書目
- 王士崧:《通议大夫刑部左侍郎撄宁府君年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