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樵 (明朝)
王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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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右都御史 | ||
籍貫 | 直隸鎮江府金壇縣 | |
字號 | 字明遠,號方麓 | |
出生 | 正德十六年(1521年) | |
逝世 | 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 | |
親屬 | 父 王臬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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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樵(1521年-1599年),字明逸,直隸鎮江府金壇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南京右都御史。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六十七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二百二十四名,登第三甲第十五名進士[1][2]。授行人司行人。歷官刑部員外郎。遷山東僉事,以病疾歸。
萬曆初年,張居正爲首輔,起用王樵爲浙江僉事,擢尚寶卿。官至右都御史。給事中盧大中彈劾其衰老,神宗因此令其致仕。卒贈太子少保,諡恭簡[3]。
著作
纂《读律私笺》24卷,著有《周易私录》、《尚书日记》16卷、《周官私录》、《春秋辑传》15卷,《方麓居士集》14卷,为《四库全书》收录。还有《四书绍闻编》、《李记》1卷、《计曹判事》、《书帷别记》10卷、《评定周易参同契》、《老子解》、《西曹判事》等。修《重修镇江府志》。
参考文献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明史·卷221》:王樵,字明遠,金壇人。父臬。兵部主事。諫武宗南巡,被杖。終山東副使。樵舉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行人。歷刑部員外郎。著讀律私箋,甚精核。胡宗憲計降汪直,欲赦直以示信。樵言此叛民與他納降異,直遂誅。遷山東僉事,移疾歸。萬曆初,張居正柄國,雅知樵,起補浙江僉事,擢尚寶卿。劉臺劾居正,居正乞歸。諸曹奏留之,樵獨請全諫臣以安大臣,略言:「自古明主欲開言路,言不當,猶優容之;大臣欲廣上德,人攻己,猶薦拔之。如宋文彥博于唐介是也。今居正留而臺得罪,無乃非仁宗待唐介意乎。」居正大恚,出為南京鴻臚卿。旋因星變自陳,罷之。家居十餘年,起南京太僕少卿,時年七十餘矣。歲中再遷大理卿,尋拜南京刑部右侍郎。誠意伯劉世延主使殺人,樵當世延革任。尋就擢右都御史。給事中盧大中劾其衰老,帝令致仕。樵恬澹誠慤,溫然長者。邃經學,易、書、春秋,皆有纂述。卒,贈太子少保,諡恭簡。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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