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特與恩尼

畢特恩尼英語:)是兩名虛構布偶角色,主要登場於美國兒童電視節目《芝麻街》中的多部短劇中。這兩名角色皆由法蘭克·歐茲吉姆·亨森所創作,目前由布偶劇演員艾瑞克·雅各布森彼得·林斯或安·錢塞勒()進行演出,而歐茲也偶爾會演出畢特。

恩尼(左)與畢特(右)

在劇中,身為好友關係的畢特與恩尼共同住在芝麻街123號的地下室公寓。由於兩人的親密友誼而被部份觀眾猜測他們是一對同性戀情侶;曾擔任《芝麻街》編劇的馬克·薩爾茲曼於2018年9月表示,畢特與恩尼確實就是同性戀情侶的關係,但這項訊息在事後已被芝麻街工作室及創作者歐茲反駁。

歷史

畢特與恩尼是《芝麻街》的主要角色,兩人在劇中大多扮演著天真的麻煩製造者;單身的兩人共同住在芝麻街123號的地下室公寓[1]。劇中並未透露兩人的年齡;《芝麻街現場表演》的表演者泰勒·摩根()曾表示,他在飾演畢特時會想像自己只有6歲或7歲[2]

畢特與恩尼最初是由唐·薩林根據《布偶歷險記》系列的創作者吉姆·亨森構想的初稿所創作。最初,亨森演出畢特,法蘭克·歐茲演出恩尼,但在經過一天的排練後,他們互換了角色。這兩名角色的原始構想是——即使兩人擁有著完全不同的特徵,他們仍然可以成為好朋友[3]

A&E的節目《》所述,畢特與恩尼實際上是唯一出現在《芝麻街》試播集中的布偶;該劇集於1969年7月起在許多家庭的電視進行試播,而伯特與恩尼在片中的短暫露面是試播集好評中的一環,這讓製作方不僅決定將他們作為《芝麻街》的「明星」,且還讓他們會與人類角色進行互動,這是在試播集中還未有的設定[4]

性向的爭論

在劇中,單身的兩人共同住在芝麻街123號的地下室公寓中。雖然他們睡在不同的床上,但他們共用同一間臥室,這使觀眾猜測畢特與恩尼是一對同性戀情侶;甚至還有謠言說他們會在未來的某一集結婚[5]。2013年6月,《紐約客》雜誌選擇了藝術家傑克·亨特()所繪製的畢特與恩尼形象《》,以作為該雜誌於2013年7月8日出版物的封面,其中也收錄了最高法院關於捍衛婚姻法案加利福尼亞州8號提案[6]

2018年9月,曾擔任該劇的編劇馬克·薩爾茲曼在接受《Queerty》的採訪時,表示這兩個角色的創作靈感取於他自己和他的電影剪輯師男友阿諾·葛萊斯曼()的關係,兩人在一起已超過二十年[7][8][9]。但芝麻街工作室則在Twitter上發表聲明否認了這一點,並表示這兩個角色僅是純友誼關係,「他們仍僅是布偶,並未有性傾向。」[5][9]。而法蘭克·歐茲也表示:「他們當然不是同性戀。但為何有這個問題?真的有關係嗎?為什麼需要將人定義為同性戀?對人類來說還有更多,而不僅僅是單一或同性戀。」[10][11][12]

其他惡搞及致敬

從1997年3月30日到2002年左右,惡搞網站Bert is Evil釋出了多張篡改過的照片,以惡搞畢特參與了許多歷史案件,如甘迺迪遇刺案[13]開膛手傑克等;同時也與多名爭議性的歷史人物合影,如阿道夫·希特勒[14]瓊貝妮特·藍西[15]。2001年10月和2002年,一家孟加拉印刷廠將一張畢特與奧薩瑪·賓·拉登的合照(同樣由製作)印到抗議海報中。印刷廠經理則表示,他們是在網路上獲得這些圖像而非自製;此事也讓《芝麻街》官方感到極為不滿[16]

在1946年電影《風雲人物》中有著一位名為恩尼的計程車司機及名為畢特的警察,這被認為是這兩名角色的參考對象。但時常和吉姆·亨森合作的編劇傑瑞·朱爾則表示,該片並未這兩個布偶的創作:「雖然他多才多藝,但吉姆對這樣的細節並未有記憶。當然,他知道這部電影,但不會想起那警察和司機。」[1]該巧合也在《芝麻街》的聖誕特輯《Elmo Saves Christmas》(1996年)中被引用;在片中,當電視機上的《風雲人物》播放接近尾聲時,畢特與恩尼走到電視機旁並因聽到電影中提到他們的名字時,兩人便停了下來[17]

2013年4月,冰立方微中子天文台發現了一對高能量的中微子,這可能是銀河系外的起源,並分別被命名為「畢特」和「恩尼」[18]

2014年,英國肥皂劇《東區人》中的角色畢特與恩尼·穆恩的名字已證實是取自這兩個布偶[19]

參考資料

  1. Hickman, Matt. . Mother Nature Network. 2011-12-14 [2018-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4).
  2. Large, Maggie. . Macon.com. 2005-10-21 [2018-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10-28).
  3. . ONTD: Politics - LiveJournal. 2013-06-28 [2018-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6).
  4. . Okemos High School Alumni. [2018-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6).
  5. . Snopes. 1997-12-14 [2018-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6).
  6. Mouly, Françoise; Kaneko, Mina. . The New Yorker. 2013-06-27 [2018-09-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4).
  7. Reddish, David. . Queerty. 2018-09-16 [2018-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4).
  8. Huang, Abby.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 2018-09-19 [2018-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6).
  9. . 自由時報. 2018-09-19 [2018-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0).
  10. Clark, Travis. . Business Insider. 2018-09-18 [2018-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0).
  11. Akbar, Jay. . The Sun. 2018-09-19 [2018-09-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0).
  12. Satherley, Dan. . Newshub. 2018-09-23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6).
  13. . Bert is Evil. [2018-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2-08).
  14. . fractalcow. 1998-04-19 [2018-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1998-04-19).
  15. . plaza.v-wave.com. [2018-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1-06-24).
  16. . BBC. 2001-10-12 [2018-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08).
  17. Carroll, Jon. . The San Francisco Chronicle. 2000-01-03 [2018-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4).
  18. Dvorsky, George. . io9. 2013-04-25 [2014-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6).
  19. Leigh, Rob. . Daily Mirror. 2014-06-22 [2014-09-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28).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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