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硕士

社会工作硕士[1](或称社会工作文學硕士/社會科學碩士(社會工作)英語:,简称M.S.W./M.Soc.Sci. (S.W.)

社會工作碩士(畢業後)學位,是供社會工作本科學位的學生及畢業生,作深造之用。

香港現有(畢業後)碩士: 香港浸會大學 社會工作碩士 香港中文大學 社會工作碩士 香港理工大學 社會工作文學碩士(精神健康) 香港理工大學 社會工作文學碩士學位(家庭本位實務及家庭治療) 香港大學 社會科學碩士(社會工作學)


社會工作碩士(註冊用)學位,是供本科學位屬非社會工作本科的學生及畢業生。

香港現有(註冊用)碩士: 香港城市大學 社會工作碩士 香港大學 社會工作碩士 香港理工大學 社會工作碩士 香港中文大學 社會科學碩士 (社會工作) 香港浸會大學 社會科學碩士 (社會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09年为应对新世纪大陆社会和社区的迅猛发展,以及培育高素质的本土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开始正式设立的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2]。各高校并于2010年招收大陆首批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生。截至2012年1月,大陆共有55所相关专业实力较强的高等院校有招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资格。

院校名称所在省份
安徽大学安徽省
安徽师范大学安徽省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
北京大学北京市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市
清华大学北京市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市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
厦门大学福建省
福州大学福建省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
兰州大学甘肃省
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
西北民族大学甘肃省
中山大学广东省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省
广西师范学院广西省
贵州大学贵州省
河北大学河北省
郑州大学河南省
武汉大学湖北省
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
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
中南民族大学湖南省
中南大学湖南省
吉林大学吉林省
长春工业大学吉林省
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
南京大学江苏省
苏州大学江苏省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苏省
南京理工大学江苏省
河海大学江苏省
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
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
江西财经大学江西省
辽宁大学辽宁省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省
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自治区
山东大学山东省
西北大学陕西省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省
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省
复旦大学上海市
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
上海大学上海市
四川大学四川省
西南财经大学四川省
南开大学天津市
云南大学云南省
云南民族大学云南省
西南大学重庆市
重庆大学重庆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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