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硕士
社会工作硕士[1](或称社会工作文學硕士/社會科學碩士(社會工作),英語:,简称M.S.W./M.Soc.Sci. (S.W.)
社會工作碩士(畢業後)學位,是供社會工作本科學位的學生及畢業生,作深造之用。
香港現有(畢業後)碩士: 香港浸會大學 社會工作碩士 香港中文大學 社會工作碩士 香港理工大學 社會工作文學碩士(精神健康) 香港理工大學 社會工作文學碩士學位(家庭本位實務及家庭治療) 香港大學 社會科學碩士(社會工作學)
社會工作碩士(註冊用)學位,是供本科學位屬非社會工作本科的學生及畢業生。
香港現有(註冊用)碩士: 香港城市大學 社會工作碩士 香港大學 社會工作碩士 香港理工大學 社會工作碩士 香港中文大學 社會科學碩士 (社會工作) 香港浸會大學 社會科學碩士 (社會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09年为应对新世纪大陆社会和社区的迅猛发展,以及培育高素质的本土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开始正式设立的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2]。各高校并于2010年招收大陆首批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生。截至2012年1月,大陆共有55所相关专业实力较强的高等院校有招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资格。
院校名称 | 所在省份 |
---|---|
安徽大学 | 安徽省 |
安徽师范大学 | 安徽省 |
浙江师范大学 | 浙江省 |
北京大学 | 北京市 |
中国人民大学 | 北京市 |
清华大学 | 北京市 |
北京师范大学 | 北京市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北京市 |
中央民族大学 | 北京市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 北京市 |
厦门大学 | 福建省 |
福州大学 | 福建省 |
福建师范大学 | 福建省 |
兰州大学 | 甘肃省 |
西北师范大学 | 甘肃省 |
西北民族大学 | 甘肃省 |
中山大学 | 广东省 |
广西师范大学 | 广西省 |
广西师范学院 | 广西省 |
贵州大学 | 贵州省 |
河北大学 | 河北省 |
郑州大学 | 河南省 |
武汉大学 | 湖北省 |
华中科技大学 | 湖北省 |
华中农业大学 | 湖北省 |
华中师范大学 | 湖北省 |
中南民族大学 | 湖南省 |
中南大学 | 湖南省 |
吉林大学 | 吉林省 |
长春工业大学 | 吉林省 |
吉林农业大学 | 吉林省 |
南京大学 | 江苏省 |
苏州大学 | 江苏省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江苏省 |
南京理工大学 | 江苏省 |
河海大学 | 江苏省 |
南京农业大学 | 江苏省 |
南京师范大学 | 江苏省 |
江西财经大学 | 江西省 |
辽宁大学 | 辽宁省 |
沈阳师范大学 | 辽宁省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内蒙古自治区 |
山东大学 | 山东省 |
西北大学 | 陕西省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陕西省 |
陕西师范大学 | 陕西省 |
复旦大学 | 上海市 |
华东理工大学 | 上海市 |
华东师范大学 | 上海市 |
上海大学 | 上海市 |
四川大学 | 四川省 |
西南财经大学 | 四川省 |
南开大学 | 天津市 |
云南大学 | 云南省 |
云南民族大学 | 云南省 |
西南大学 | 重庆市 |
重庆大学 | 重庆市 |
参考文献
- . [2013-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9).
-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解读_考研频道_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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