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號鋼琴協奏曲 (貝多芬)

C小調第三鋼琴協奏曲(作品37),乃貝多芬之第三首鋼琴協奏曲,於1800年間完成,並於1803年4月5日由作曲家本人在維也納劇院首演。此曲是貝多芬唯一以小調寫成的鋼琴協奏曲。

創作背景

此曲早在1796年已計劃編寫(當中更牽涉到華彩樂段),但重要部分卻要在1800年方才完成,而首演則在1803年4月5日(星期二)於維也納韋恩河畔之劇院進行。他的工作方式可由他的其中一名學生所撰寫的筆記窺探一二:首演當天,原本該學生準備在清晨五時造訪貝多芬,然而貝多芬卻已經起床,及準備為樂團編撰伸縮號分譜及合唱聲部,接著又由李赫諾夫親王負責提供他的凍肉及酒作午膳;至於排練則一直持續至黃昏六時。

繁重的分譜編寫,加上樂團及合唱團之排練,使得貝多芬無法完成編撰鋼琴部分。負責替貝多芬演出時翻譜的塞弗里特(Ignaz Seyfried)憶述當時情景說:「他根本沒時間同時將獨奏部分寫於紙上,差不多全首皆要憑記憶彈出。在不少未曾寫出的段落當中,他快要完成時皆會偷偷瞟我一眼示意。」

曲式及內容

樂器構成:獨奏鋼琴長笛2、單簧管2、雙簧管2、低音管2、法國號2、小號2、定音鼓、弦樂五部。 此首合共35分鐘之協奏曲,共分下列三段樂章:

  1. 活潑的快板(Allegro con brio)
  2. 緩板(Largo)
  3. 迴旋曲—快板(Rondo - Allegro)

第一樂章

活潑的快板(Allegro con brio),C小調,2/2拍,協奏性的奏鳴曲形式。弦樂以C-E♭-G-F-E♭-D-C安靜地導出主題,以定音鼓之獨特音色作模仿;在尾聲時,當雄偉的華彩樂段將近完結時,定音鼓貝多芬在1796年所言再次出現,還加上弦樂在開首時之音型。

第二樂章

緩板(Largo),E大調,3/8拍子。滿載動人遐思之氣氛。鋼琴以和弦奏出旋律,並帶有聖歌之味道。緊接之樂段則如某評論家所言,「充滿極具創意之編排,把鋼琴完全融合在樂團結構當中」,而且也是貝多芬登峰造極的一首作品。

第三樂章

迴旋曲—快板(Rondo - Allegro),C小調,2/4拍。此樂章情景頗特別,開頭充滿喧鬧,並巧妙地抹掉了大小兩調之界限。但頃刻間,這個平易近人的主題逐漸變得慷慨激昂,鋼琴在管樂鼓動下,展現出華麗的琶音。此外,單簧管亦在樂章加設一愉快主題,使田園氣息大為增加。但其後之賦格曲樂段,卻引發本樂章至壯麗高潮,鋼琴以八度音盡顯超凡技巧後,再次出現趣味盎然之情調,並以燦爛無比的氣氛作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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